中国网财经6月13日讯 昨(zuo)日晚间,金冠股份(300510.SZ)发布《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吉林证(zheng)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根据公告,李健作为金冠股份副总经理,其配(pei)偶付佳佳通过其账户买卖公司股票,2023年12月28日至(zhi)2024年5月13日累计买入(ru)84700股,交易金额384299元;2024年 5月10日卖出33200股,交易金额147512元。
上述买入(ru)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zu)六个月,违反了《证(zheng)券(quan)法》第四(si)十(shi)四(si)条第一款(kuan)、第二款(kuan)的规定。根据《证(zheng)券(quan)法》第一百七十(shi)条第二款(kuan)的规定,吉林证(zheng)监局决定对李健采取(qu)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cuo)施。吉林证(zheng)监局同时要求李健吸取(qu)教训,加(jia)强本人及亲属的证(zheng)券(quan)市场法律法规学习,严(yan)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jue)再次发生此(ci)类违法行为。
同日,深交所也因同一事项向李健下(xia)发了监管函。
金冠股份主营业务为智能电(dian)网设备业务、新(xin)能源充换电(dian)业务和储能业务。4月26日,金冠股份披露2024年一季报,当期营业总收入(ru)1.93亿元,同比(bi)下(xia)降8.13%;归母净利润亏损(sun)1219.53万元,上年同期盈(ying)利1224.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