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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 海泰科及其责任人被警示,青岛监管局,深交所,规定
2024-07-07 03:38:54
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 海泰科及其责任人被警示,青岛监管局,深交所,规定

中(zhong)国网财经6月5日讯 昨日晚(wan)间,海泰科(301022.SZ)发布《关于收到中(zhong)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yuan)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cuo)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海泰科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lu)《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shang)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2500万元,比上(shang)年同期下降54.02%-59.53%。

青岛证监局认为,海泰科业绩预告披露(lu)不(bu)及(ji)时,违反(fan)了《上(shang)市公司信息(xi)披露(lu)管理办法》第(di)三条第(di)一款、第(di)四条、第(di)十七(qi)条的规定,董事长(chang)孙文强(qiang)、总经理王纪学(xue)、财务总监梁(liang)庭波对上(shang)述行为承担主(zhu)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di)五十二条的规定,青岛证监局决定对海泰科、孙文强(qiang)、王纪学(xue)、梁(liang)庭波采取出具警(jing)示函的监管措(cuo)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深交所就同一事项发布《关于对深圳市远望(wang)谷信息(xi)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交所认为,海泰科 2023年归属于上(shang)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yu)2022年相比下降50%以上(shang),但未在会计年度结束(shu)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海泰科的上(shang)述行为违反(fan)了深交所《创(chuang)业板股票上(shang)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di) 1.4 条、第(di) 5.1.1 条、第(di) 6.2.2 条的规定。深交所提(ti)醒海泰科董事会充分重视上(shang)述问题,吸取教训,及(ji)时整改,杜绝上(shang)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海泰科主(zhu)营(ying)业务为注塑模具及(ji)塑料零部件的研发、设(she)计、制造和(he)销(xiao)售。4月23日,海泰科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当(dang)期营(ying)业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chang)34.51%,归母净利润24万元,同比下降97.31%。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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