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xi)化工7月(yue)5日公告,公司(si)及公司(si)全资子公司(si)聊城鲁西(xi)双氧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si)(以(yi)下简称“双氧水公司(si)”)于近日收到聊城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ding)书》。双氧水公司(si)“5·1”重(zhong)大爆炸着火(huo)事故是一起因对高浓度双氧水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力,违章(zhang)操(cao)作,现场人员聚集(ji)造成的重(zhong)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ju)规(gui)定(ding),分别给予公司(si)及双氧水公司(si)208万元、200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事故涉及的双氧水装置正在积极做好恢(hui)复生产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