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24日讯 保龄宝(bao)(002286.SZ)日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shi)函的公告》。
根据(ju)公告,山东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北京永(yong)裕投资管理(li)有限公司(下(xia)称“永(yong)裕投资”)作为保龄宝(bao)控股股东,在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于2024年(nian)2月2日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当日永(yong)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bao)股票被强制(zhi)平(ping)仓38.46万股。
山东证监局认为,永(yong)裕投资作为保龄宝(bao)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ji)中竞价交易减(jian)持保龄宝(bao)股票,未在15个(ge)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pi)露减(jian)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jian)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根据(ju)《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jian)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永(yong)裕投资采(cai)取出(chu)具警示(shi)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dang)案数据(ju)库。山东证监局同时要求永(yong)裕投资积极采(cai)取措施,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xi)披(pi)露义务,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深交所日前就(jiu)同一事项也向永(yong)裕投资下(xia)发了监管函。
公开信息(xi)显示(shi),保龄宝(bao)主营业务为功(gong)能糖(tang)的研发、制(zhi)造及方案服(fu)务。4月29日,保龄宝(bao)公布2024年(nian)一季度(du)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5.51亿元,同比下(xia)降(jiang)9.68%;归母净利润2316.82万元,同比增长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