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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后再遭歧视?江苏省司法厅出手了,保护,未成年,部门
2024-07-07 06:59:03
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后再遭歧视?江苏省司法厅出手了,保护,未成年,部门

本(ben)文(wen)转自【澎湃新闻】;

对于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制度的建立,江(jiang)苏(su)省司法厅在公开材(cai)料(liao)中表示,将努(nu)力(li)推动各(ge)部门形成共识(shi)。

此前(qian),省政协委员程雪梅提出“关于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制度”。江(jiang)苏(su)省司法厅就此提出若干会办意见,供省公安厅答复时(shi)参考。

江(jiang)苏(su)省司法厅指出,该提案充满人性关怀,体现了我(wo)国(guo)刑法惩罚(fa)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li)念,有利于从根本(ben)上(shang)消除(chu)未(wei)成年被害人在升学(xue)、就业甚至入伍时(shi)所受歧(qi)视问题,大幅度降低隐私扩散风险,实质保护遭受侵害的未(wei)成年人的健康(kang)权、发展权等(deng)多项权利。要更好的发挥该制度效能,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deng)部门必须坚持未(wei)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wei)成年人原则,依法严厉打(da)击侵害未(wei)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防止未(wei)成年人被近亲属侵害,保障未(wei)成年人合法权益,着力(li)构建“家(jia)庭、学(xue)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xi),形成未(wei)成年人保护合力(li)。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和配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将法治教育(yu)与安全教育(yu)、心理(li)健康(kang)教育(yu)、道德教育(yu)有机融合,进一步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xue)校、社会、家(jia)庭共同(tong)参与的青少年保护新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xue)法守(shou)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制度的建立、推广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江(jiang)苏(su)省司法厅介绍,今年,已经明确检察院、法院、教育(yu)、妇联等(deng)部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yu)中的职责任务(wu),将未(wei)成年人保护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li)工作(zuo)要点和年度法治宣传联动事项,及时(shi)协调解决(jue)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nu)力(li)推动各(ge)部门在建立推广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制度上(shang)形成共识(shi),多条线(xian)开展被害人保护工作(zuo)。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4月22日,江(jiang)苏(su)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第四(si)检察部牵头海陵区法院、公安海陵分局、区司法局、区民(min)政局、区妇联、区政府征兵办共同(tong)签订了《关于对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的办法》。

这个机制在解决(jue)什(shi)么问题?泰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当时(shi)刊文(wen)提到,2022年1月,15岁的小丽来到海陵区检察院,与检察官(guan)诉说心底一直苦(ku)恼的问题:“检察官(guan),我(wo)爸(ba)爸(ba)的事,会不会影响到我(wo)?将来我(wo)要是想(xiang)当兵、想(xiang)去比较(jiao)好一点的工作(zuo)单位,政审会不会不通过?”原来小丽的父亲刚(gang)被判(pan)处重刑,而判(pan)刑的原因则是他对小丽实施了监护侵害的犯罪行为,通过检察官(guan)多次与小丽谈心,小丽也放下戒心,对着检察官(guan)大哭一场,并说出了心底的担忧。“这个问题,我(wo)们想(xiang)办法来处理(li),你只要好好学(xue)习就可以了。”检察官(guan)安慰小丽。

小丽的忧虑成了海陵区检察院整个第四(si)检察部的忧虑,自2022年2月,海陵区检察院徐艳副检察长先后与公安海陵分局、区政府征兵办等(deng)多个职能部门对接,各(ge)部门主要领导人一致认为——司法是为了打(da)击犯罪、保护人民(min),遭受近亲属侵害的被害人,如果(guo)在犯罪者被处罚(fa)后,还要在今后的人生中承受犯罪“恶(e)果(guo)”,亦即在政审中因近亲属违法犯罪记录而导致升学(xue)、就业受到负面影响,对被害人而言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甚至是终身伤害,这显然不合情、不合理(li)。考虑到遭受近亲属侵害的大部分为未(wei)成年人、妇女等(deng)弱(ruo)势群体,结合现有工作(zuo)需(xu)要,于是,4月22日,在泰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支(zhi)持下,七部门《关于对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te)别封存的办法》出台了。

这个《办法》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点内容:

一是规定办案与保护被害人权益并重。七部门在办理(li)被害人受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mu)、子(zi)女、兄弟姐妹、祖父母(mu)、外祖父母(mu)、孙子(zi)女、外孙子(zi)女)侵害案件时(shi),应(ying)当对被害人家(jia)庭情况(kuang)进行调查,跟进帮扶(fu)措施,被害人系(xi)未(wei)成年人的,更应(ying)当以未(wei)成年人利益最大化(hua)为原则,优先救助、安置。

二是畅(chang)通信息共享渠道。各(ge)职能部门在工作(zuo)中发现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线(xian)索时(shi),应(ying)当注重沟通协作(zuo),多条线(xian)开展被害人保护工作(zuo)。

三是对该类案件记录特(te)别封存。在涉及被害人及其子(zi)女入学(xue)、就业等(deng)问题时(shi),职能部门不得向招生、用人单位等(deng)提供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记录,在对被害人及其子(zi)女入伍资格审查时(shi),将不受该记录影响。

另(ling)据中国(guo)青年报报道,此次泰州建立合作(zuo)共护机制,让(rang)近亲属侵害记录不再(zai)成为被害人人生“绊脚石”,这在全国(guo)尚属首次。

发布于:北(bei)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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