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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将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口岸,对外
2024-07-07 05:10:59
内地将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口岸,对外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王(wang)珂)商务部28日对外(wai)公布,内地(di)与香港(gang)、内地(di)与澳门(men)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机制下经过磋商,同意提高自香港(gang)、澳门(men)进境居民旅客携(xie)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相关内容纳入CEPA货物贸易协议。具体措施由(you)业(ye)务主管部门(men)对外(wai)公布实施。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王(wang)观)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8日联合对外(wai)发布公告,自香港(gang)、澳门(men)进境居民旅客携(xie)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提高至1.2万元(yuan)。此前,相关免税额度为5000元(yuan)。

公告强调,对自香港(gang)、澳门(men)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xie)带在境外(wai)获取的个(ge)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zhi)在1.2万元(yuan)以内(含1.2万元(yuan))的予以免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ding)数(shu)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wai)获取的个(ge)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zhi)在1.5万元(yuan)以内(含1.5万元(yuan))的予以免税放行。

公告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有关措施将先行在罗湖、福田(tian)、深圳湾、广深港(gang)高铁(tie)西九龙站、拱北、港(gang)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deng)6个(ge)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除(chu)横(heng)琴“一线”口岸以外(wai)的全(quan)部进境口岸。

据了解,此次免税额度调整措施针对居民旅客携(xie)带行李物品从横(heng)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di)的情况;从澳门(men)经“一线”进入横(heng)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时,居民旅客携(xie)带行李物品按现行规定(ding)执行。对短(duan)期内多次来往(wang)香港(gang)、澳门(men)地(di)区的旅客携(xie)带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ding),以及其他现有规定(ding)维持(chi)不变。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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