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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I技术生成虚拟数字人,法律边界在哪儿?,视频,侵权,发展
2024-07-15 06:01:48
用AI技术生成虚拟数字人,法律边界在哪儿?,视频,侵权,发展

“奶奶,过年的东西买了吗?”

“我买了两壶油,别(bie)人私人榨的,很(hen)香(xiang),75元一壶。”

这段看似寻常的祖孙视频通话,实则发生在视频网站UP主吴伍六与AI技术生成虚(xu)拟数字人“奶奶”之间。

该视频在网站上已有(you)近百万次播放量,且引(yin)发大量网友参(can)与讨(tao)论。有(you)网友认为“这件事情非常有(you)意义(yi)”,也有(you)网友反对,表示“这种技术危害性很(hen)大”。

随着AI技术的日益(yi)成熟与广泛应用,虚(xu)拟数字人从一个遥远的概念逐渐走进了现实生活。虚(xu)拟数字人是否拥有(you)法律权利?这类(lei)技术是否涉及法律侵权问题?围绕相关话题,人民网采访专家(jia)进行解答。

如何定义(yi)“虚(xu)拟数字人”?

2022年3月,发改委发布(bu)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深化人工智能、虚(xu)拟现实、8K高清(qing)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yu)乐(le)、展览等领(ling)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

伴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虚(xu)拟数字人各方面性能获得飞跃式提升,开始从外观的数字化逐渐深入到行为的交互化、思想的智能化。

大众身边逐渐出现了以虚(xu)拟主播、虚(xu)拟员(yuan)工等为代表的数字人,并以多元的姿态在影视、游戏、传媒等众多领(ling)域现身,如“AI主播”“AI客服”等。

在人工智能、虚(xu)拟现实等新技术浪潮的带动下,如何认识“虚(xu)拟数字人”?

《2020年虚(xu)拟数字人发展白(bai)皮书》对虚(xu)拟数字人进行了界定:“虚(xu)拟数字人是指(zhi)具有(you)数字化外形的虚(xu)拟人物。与具备实体(ti)的机器人不(bu)同,虚(xu)拟数字人依(yi)赖显示设备存在。虚(xu)拟数字人具备以下三方面特征:一是拥有(you)人的外观,具有(you)特定的相貌、性别(bie)和性格等人物特征;二是拥有(you)人的行为,具有(you)用语言(yan)、面部表情和肢(zhi)体(ti)动作表达(da)的能力;三是拥有(you)人的思想,具有(you)识别(bie)外界环境、并能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

近年来,虚(xu)拟数字人技术应用呈现出加(jia)速发展态势。“随着人工智能、虚(xu)拟现实等新技术的融合发展,未来虚(xu)拟数字人的服务型(xing)功能将进一步凸显,虚(xu)拟数字人产(chan)业将往规模化、社会服务方向发展。”中国政法大学(xue)民商经济法学(xue)院副教授(shou)付继存表示。

虚(xu)拟数字人是否拥有(you)法律权利?

日前,杭州(zhou)互联(lian)网法院对首例涉虚(xu)拟数字人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甲公(gong)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bu)正当竞(jing)争,判决其赔偿12万元。

人民网记者梳理案情发现,由乙公(gong)司发布(bu)的虚(xu)拟数字人Ada视频,被甲公(gong)司擅自加(jia)工后在某短视频网站发布(bu),被诉(su)侵权。甲公(gong)司发布(bu)的两段被诉(su)侵权视频,一段构成对视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另一段构成对美术作品、录像制(zhi)作者及表演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虚(xu)拟数字人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专利权、著作权以及肖像权等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xue)法学(xue)院副教授(shou)赵精(jing)武解释称,首例涉虚(xu)拟数字人侵权案中,将虚(xu)拟数字人按照人物形象、相关视频等进行区(qu)分,分别(bie)认定为美术作品、视听作品、录像制(zhi)品等,因此,在目前的法律体(ti)系下,虚(xu)拟数字人不(bu)被认定为民事主体(ti)。

“在上述案件中,如果(guo)虚(xu)拟数字人原创了一段舞蹈作品,那么该舞蹈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属于(yu)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人或运营主体(ti)所有(you)。”赵精(jing)武解释说。

虚(xu)拟数字人涉及哪些法律风险?如何监管?

“AI黄家(jia)驹”对谈“AI迈克尔·杰克逊”、歌手周深与“AI邓丽君”同台献唱,电影《流浪地球2》中,图(tu)恒宇耗尽心血将去世(shi)女儿的记忆上传至虚(xu)拟世(shi)界,想给她“完(wan)整的一生”……

在此类(lei)虚(xu)拟数字人的创造过程中,显然需要使用真人的肖像、声音、姓名等素材。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使用此类(lei)虚(xu)拟数字人有(you)触(chu)犯法律的风险?

“创造出的虚(xu)拟数字人的合法性边界在于(yu)是否获得近亲属的明示同意。”北京德(de)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希解释称,倘(tang)若AI复活虚(xu)拟数字人是近亲属为了怀念亲人之目的,那么该行为本身并不(bu)违法。但是,如果(guo)未经近亲属明示同意,擅自以逝者形象创作虚(xu)拟数字人,则可能构成对逝者人格权益(yi)的侵害。

目前,民法典、《互联(lian)网信息服务深度(du)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均对AI技术应用作出专门(men)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专门(men)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yi)务作出了详细规定。

“仅仅靠(kao)管理办法规定还不(bu)够,还得多个部门(men)、平台、网民多方形成合力。”赵精(jing)武强调,对于(yu)AI服务提供者而(er)言(yan),需要事前告知(zhi)用户使用服务的合法性事项,并且对部分可能涉及侵权风险的功能进行授(shou)权式限制(zhi);对于(yu)平台而(er)言(yan),平台需要履行信息内容审核义(yi)务,及时(shi)预警和删除(chu)存在侵犯问题的AI生成内容;对于(yu)用户而(er)言(yan),则需要对自己的AI技术使用行为形成基本的法律认知(zhi),不(bu)利用AI技术从事违法犯罪(zui)活动;对于(yu)监管机构而(er)言(yan),则需要持续性跟进AI技术发展前沿,研判潜(qian)在的行业风险,充分利用现有(you)的算法备案机制(zhi)、算法安全评估机制(zhi)、科技伦理评估机制(zhi)等进行事前监管和事后行政处(chu)罚(fa)。

发布(bu)于(yu):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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