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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业绩,相关
2024-07-15 02:41:04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业绩,相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zai)任何虚假记载(zai)、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yi)漏,并对其(qi)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cheng)担法律责任。

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度(du)生物”)于2024年7月(yue)12日收到上海(hai)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fa)的《关于对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137号,以下简称“《处分决定》”),上交所对仁度(du)生物及公司董事长居(ju)金良先生、总经理于明辉女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cai)廷江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已将《处分决定》转交上述各相关当事人,《处分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当事人:

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仁度(du)生物,A股证券代码:688193;

居(ju)金良,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于明辉,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蔡(cai)廷江,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一(yi)、上市(shi)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2024年1月(yue)31日,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du)业(ye)绩预告》,预计2023年年度(du)实现归属(shu)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run)(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run))为230万元到340万元。2024年2月(yue)28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du)业(ye)绩快报公告》,预计2023年度(du)实现营业(ye)利润(run)为7.51万元,利润(run)总额为-60.46万元,归母净利润(run)为318.2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yi)为0.08元,加权平均净资(zi)产收益(yi)率为0.33%。

2024年4月(yue)2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du)业(ye)绩快报暨(ji)业(ye)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3年度(du)实现营业(ye)利润(run)为544.22万元,利润(run)总额为476.25万元,归母净利润(run)为825.9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yi)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zi)产收益(yi)率为0.86%。更正原因主要为政府(fu)补助(zhu)的会计处理,公司将计入当期(qi)损益(yi)的政府(fu)补助(zhu)中,与(yu)公司正常经营业(ye)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zhao)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yi)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fu)补助(zhu)认定为经常性损益(yi),其(qi)余(yu)计入当期(qi)损益(yi)的政府(fu)补助(zhu)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yi)。2024年4月(yue)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du)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du)实现营业(ye)利润(run)为544.22万元,利润(run)总额为476.25万元,归母净利润(run)为825.9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yi)为0.21元,加权平均净资(zi)产收益(yi)率为0.86%。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一(yi))责任认定

公司年度(du)业(ye)绩是投资(zi)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zi)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qi)业(ye)绩进行客观(guan)、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ye)绩的准确性。但公司业(ye)绩预告、业(ye)绩快报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zi)者的合理预期(qi)。其(qi)中,业(ye)绩预告归母净利润(run)差异幅度(du)为142.92%;业(ye)绩快报营业(ye)利润(run)、利润(run)总额、归母净利润(run)、基本每股收益(yi)、加权平均净资(zi)产收益(yi)率预告值与(yu)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幅度(du)均超过100%。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yue)20日才披露业(ye)绩快报与(yu)业(ye)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hai)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piao)上市(shi)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piao)上市(shi)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第6.2.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mian),时任董事长居(ju)金良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xin)息(xi)披露第一(yi)责任人,时任总经理于明辉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cai)廷江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和信(xin)息(xi)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wei)能勤勉(mian)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yuan)违反了《科创板股票(piao)上市(shi)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qi)在(zai)《董事(监事、高(gao)级管理人员(yuan))声明及承(cheng)诺书》中作出的承(cheng)诺。

(二)当事人申辩意见

对于上述纪(ji)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提出异议称,违规事实主要系年审机构对相关会计处理的最终(zhong)意见与(yu)初(chu)期(qi)沟通存在(zai)差异造成,公司相关人员(yuan)出于谨慎性考虑(lu)进行了保守估计和披露,无主观(guan)故意,且(qie)在(zai)确定相关会计处理后,更正了业(ye)绩预告和业(ye)绩快报,更正前(qian)后差额的绝对金额较小,客观(guan)上未(wei)对市(shi)场造成严重影响。

(三)纪(ji)律处分决定

针对上述申辩理由,上海(hai)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ji)律处分委员(yuan)会审核后认为:第一(yi),公司年度(du)业(ye)绩情况是市(shi)场高(gao)度(du)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zi)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实际财务状况和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年度(du)业(ye)绩等财务数据进行充分、合理的预估。公司在(zai)业(ye)绩预告及业(ye)绩快报中,未(wei)审慎、合理、准确估计年度(du)业(ye)绩情况,也未(wei)提示可能影响业(ye)绩预告准确性的不确定性风险,违规事实明确,相关责任主体所称出于谨慎性考虑(lu)进行了保守估计和披露、无主观(guan)故意、绝对金额较小、未(wei)造成严重影响等不影响违规事实的认定。第二,上市(shi)公司的会计责任与(yu)年审机构的审计责任相互独立、不能混(hun)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不能以年审机构对相关会计处理的最终(zhong)意见与(yu)初(chu)期(qi)沟通存在(zai)差异为由替代自身应履行的会计责任。第三,公司对披露的业(ye)绩预告和业(ye)绩快报作出更正,系其(qi)应当履行的信(xin)息(xi)披露义务,其(qi)迟至2024年4月(yue)20日才披露业(ye)绩快报与(yu)业(ye)绩预告更正公告,不能作为减免责任的合理理由。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ji)律处分委员(yuan)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piao)上市(shi)规则》第14.2.3条、第14.2.5条及《上海(hai)证券交易所纪(ji)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hai)证券交易所上市(shi)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yi)一(yi)纪(ji)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ji)律处分决定:对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居(ju)金良、时任总经理于明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cai)廷江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处分决定》涉(she)及的问题高(gao)度(du)重视,公司将以此为戒,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xue)习,并在(zai)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zun)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shi)公司信(xin)息(xi)披露管理办法》《上海(hai)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piao)上市(shi)规则》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gao)级管理人员(yuan)确保勤勉(mian)尽责,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shi)公司信(xin)息(xi)披露义务,维(wei)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yi)。

特此公告。

上海(hai)仁度(du)生物科技股份(fen)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yue)15日

本版导读(du)

发(fa)布于:广东省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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