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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反向衔接”:司法“绣花针”下的轻罪治理,徐汇区,张某,听证会
2024-07-15 03:33:04
“行刑反向衔接”:司法“绣花针”下的轻罪治理,徐汇区,张某,听证会

如何在轻罪刑事案件中实现精细治理,修复社会关系(xi)?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用实际(ji)行动给出答案。通过一场公开听(ting)证会和创新协同机制(zhi)的推出,在“轻罪治理”案件上向前迈出了一步。

听(ting)证会现场,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故意伤害案”展开具体讨论(lun)及交流(liu)。听(ting)证会后(hou),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徐汇区司法局及康健(jian)街道办事处共同签署了《行刑反向衔接社会化考察协同工作机制(zhi)》,并为(wei)行刑反向衔接社会化考察康健(jian)基(ji)地揭牌。

据了解,2024年1月,张某在非机动车道等红灯时与刘某发生碰撞并引发冲(chong)突,期间,张某故意掰扯被害人左手小(xiao)拇指致刘某骨折受伤。事后(hou)张某主动投案并赔偿刘某后(hou)获谅解。徐汇区检察院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jue)定。

“行刑反向衔接”,是刑事检察部门将不起诉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监督的衔接,之所以称之为(wei)反向,是与以往行政处罚——上升为(wei)刑事处罚的“大众认知”相反,是不起诉之后(hou),刑事处罚结束,返(fan)回来判断是否(fou)需要行政处罚的过程。

“该机制(zhi)通过精细化管理轻罪治理的最终环节,以社会化考察的形式,让被不起诉人自愿参(can)与社会公益(yi)服务、接受法治教育,以此作为(wei)是否(fou)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是否(fou)建议减轻处罚的参(can)考和依据。”徐汇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段时间,我自愿参(can)加了社区公益(yi)服务,希望能以此弥补我之前犯(fan)下的过错。”被不起诉人张某在听(ting)证会上说道,这是他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参(can)加的第二场听(ting)证会(第一次(ci)是他作为(wei)故意伤害案犯(fan)罪嫌疑人时的不起诉听(ting)证),而这次(ci)的听(ting)证会,是刑事案件层面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jue)定之后(hou),为(wei)了确定是否(fou)需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而召开的公开听(ting)证会。

这一机制(zhi)的建立(li),不仅提升了轻罪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shen),将力度、温度、高度的法治工作落地在社区、基(ji)层。

来源(yuan):上海徐汇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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