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wang)财经7月(yue)4日(ri)讯(xun) 7月(yue)3日(ri),ST京(jing)时(430003)公告称,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nei)披露年度报告,北(bei)京(jing)证监局拟决定对其处60万元(yuan)罚款,对其他三名相关人员(yuan)处20万元(yuan)至30万元(yuan)数额(e)不等(deng)的罚款。
公告显示,2023年4月(yue)28日(ri),ST京(jing)时发布《股票因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强制(zhi)停牌公告》,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nei)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yue)4日(ri)起停牌。
2023年6月(yue)30日(ri),ST京(jing)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审计机构对公司出具(ju)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京(jing)时未在法定期限内(nei)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北(bei)京(jing)证监局认(ren)为,ST京(jing)时未在2022会计年度结束之日(ri)起4个月(yue)内(nei)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违(wei)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中所述“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zhe)履行信(xin)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彭伟民、时任副董事长兼(jian)财务负责人王小(xiao)兰、时任公司信(xin)息披露负责人戚濛青,未勤勉(mian)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yuan)。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bei)京(jing)证监局拟决定对ST京(jing)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yuan)罚款;对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yuan)的罚款;对王小(xiao)兰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yuan)的罚款;对戚濛青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yuan)的罚款。
ST京(jing)时对此表示,该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会对财务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资(zi)料(liao)显示,ST京(jing)时主营业务为逆(ni)变焊机、大型焊接成套设(she)备、专(zhuan)用焊机及数控切割机的开发、生产与(yu)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