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用AI技术生成虚拟数字人,法律边界在哪儿?,视频,侵权,发展
2024-07-15 00:58:59
用AI技术生成虚拟数字人,法律边界在哪儿?,视频,侵权,发展

“奶奶,过年的东西买了吗?”

“我买了两壶油,别人私人榨的,很香,75元一壶。”

这段看似寻(xun)常(chang)的祖孙视(shi)频(pin)通话,实则发生在视(shi)频(pin)网站UP主吴伍六与AI技术生成虚拟数字人“奶奶”之间。

该视(shi)频(pin)在网站上已有近百万次播放量,且引发大(da)量网友参与讨论。有网友认为“这件事情(qing)非常(chang)有意义(yi)”,也(ye)有网友反对,表示“这种技术危害性很大(da)”。

随着AI技术的日益成熟(shu)与广泛应(ying)用,虚拟数字人从一个遥远的概念逐(zhu)渐走进了现(xian)实生活(huo)。虚拟数字人是否拥有法律(lu)权(quan)利?这类技术是否涉及法律(lu)侵权(quan)问题?围绕相关话题,人民网采访专家进行解答。

如何(he)定(ding)义(yi)“虚拟数字人”?

2022年3月,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zhan)规(gui)划(hua)》中(zhong)提出,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xian)实、8K高清视(shi)频(pin)等技术的融合,拓展(zhan)社(she)交、购物、娱乐、展(zhan)览等领域的应(ying)用,促进生活(huo)消费品质升级。

伴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zhan),虚拟数字人各方面性能获得飞跃式(shi)提升,开始从外观的数字化逐(zhu)渐深入到行为的交互化、思想的智能化。

大(da)众身(shen)边逐(zhu)渐出现(xian)了以虚拟主播、虚拟员工等为代表的数字人,并以多元的姿态在影视(shi)、游戏、传媒等众多领域现(xian)身(shen),如“AI主播”“AI客服”等。

在人工智能、虚拟现(xian)实等新技术浪潮的带动下,如何(he)认识“虚拟数字人”?

《2020年虚拟数字人发展(zhan)白皮书》对虚拟数字人进行了界定(ding):“虚拟数字人是指具(ju)有数字化外形的虚拟人物。与具(ju)备实体(ti)的机器人不同,虚拟数字人依赖显示设(she)备存在。虚拟数字人具(ju)备以下三方面特征:一是拥有人的外观,具(ju)有特定(ding)的相貌、性别和性格等人物特征;二(er)是拥有人的行为,具(ju)有用语言、面部表情(qing)和肢(zhi)体(ti)动作(zuo)表达的能力;三是拥有人的思想,具(ju)有识别外界环(huan)境、并能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

近年来,虚拟数字人技术应(ying)用呈现(xian)出加速发展(zhan)态势。“随着人工智能、虚拟现(xian)实等新技术的融合发展(zhan),未(wei)来虚拟数字人的服务型功能将进一步凸显,虚拟数字人产业将往规(gui)模(mo)化、社(she)会服务方向发展(zhan)。”中(zhong)国政法大(da)学民商(shang)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付继存表示。

虚拟数字人是否拥有法律(lu)权(quan)利?

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对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quan)案作(zuo)出一审判决,认定(ding)甲公司(si)构成著作(zuo)权(quan)侵权(quan)及不正当竞争(zheng),判决其赔偿12万元。

人民网记者梳理(li)案情(qing)发现(xian),由乙公司(si)发布的虚拟数字人Ada视(shi)频(pin),被甲公司(si)擅自加工后在某短视(shi)频(pin)网站发布,被诉侵权(quan)。甲公司(si)发布的两段被诉侵权(quan)视(shi)频(pin),一段构成对视(shi)听作(zuo)品信息网络传播权(quan)的侵害,另一段构成对美术作(zuo)品、录像制作(zuo)者及表演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quan)的侵害。

“虚拟数字人涉及的法律(lu)问题主要是专利权(quan)、著作(zuo)权(quan)以及肖像权(quan)等问题。”北京(jing)航空航天大(da)学法学院副教授赵(zhao)精武解释称,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quan)案中(zhong),将虚拟数字人按照人物形象、相关视(shi)频(pin)等进行区分,分别认定(ding)为美术作(zuo)品、视(shi)听作(zuo)品、录像制品等,因(yin)此,在目前的法律(lu)体(ti)系下,虚拟数字人不被认定(ding)为民事主体(ti)。

“在上述案件中(zhong),如果虚拟数字人原创了一段舞蹈作(zuo)品,那么该舞蹈作(zuo)品的著作(zuo)权(quan)应(ying)该归属于现(xian)实生活(huo)中(zhong)的自然人或运(yun)营主体(ti)所有。”赵(zhao)精武解释说。

虚拟数字人涉及哪些法律(lu)风险?如何(he)监管?

“AI黄家驹”对谈“AI迈(mai)克尔·杰克逊”、歌手周(zhou)深与“AI邓(deng)丽君”同台献唱,电影《流浪地球2》中(zhong),图恒(heng)宇耗尽心血将去世女儿的记忆上传至虚拟世界,想给她“完整的一生”……

在此类虚拟数字人的创造过程中(zhong),显然需要使用真人的肖像、声音、姓名等素材(cai)。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使用此类虚拟数字人有触犯法律(lu)的风险?

“创造出的虚拟数字人的合法性边界在于是否获得近亲属的明示同意。”北京(jing)德翔律(lu)师事务所律(lu)师张希解释称,倘若AI复(fu)活(huo)虚拟数字人是近亲属为了怀念亲人之目的,那么该行为本身(shen)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未(wei)经近亲属明示同意,擅自以逝者形象创作(zuo)虚拟数字人,则可能构成对逝者人格权(quan)益的侵害。

目前,民法典、《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li)规(gui)定(ding)》等法律(lu)法规(gui)均对AI技术应(ying)用作(zuo)出专门规(gui)定(ding)。《生成式(shi)人工智能服务管理(li)暂行办(ban)法》专门对生成式(shi)人工智能的应(ying)用方式(shi)、服务提供(gong)者的法定(ding)义(yi)务作(zuo)出了详细规(gui)定(ding)。

“仅(jin)仅(jin)靠管理(li)办(ban)法规(gui)定(ding)还不够,还得多个部门、平台、网民多方形成合力。”赵(zhao)精武强调,对于AI服务提供(gong)者而言,需要事前告(gao)知用户使用服务的合法性事项,并且对部分可能涉及侵权(quan)风险的功能进行授权(quan)式(shi)限制;对于平台而言,平台需要履行信息内(nei)容审核义(yi)务,及时预警(jing)和删(shan)除存在侵犯问题的AI生成内(nei)容;对于用户而言,则需要对自己(ji)的AI技术使用行为形成基本的法律(lu)认知,不利用AI技术从事违法犯罪活(huo)动;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则需要持续性跟进AI技术发展(zhan)前沿,研判潜在的行业风险,充分利用现(xian)有的算法备案机制、算法安(an)全评估机制、科技伦理(li)评估机制等进行事前监管和事后行政处罚。

发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