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xi)显示,近日,长兴卓漪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新增一条股(gu)权冻结信息(xi),被执行(xing)人为吴秀波,冻结股(gu)权数额10万人民币,冻结期限自2024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7日,执行(xing)法院为北(bei)京市第三中(zhong)级人民法院。
长兴卓漪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6月,执行(xing)事务合伙人为吴秀波,出资额10万人民币,由吴秀波、孙博(bo)坤分别出资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