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国都市报】;
7月12日晚,一(yi)名驾驶人(ren)酒后驾车载着孩(hai)子一(yi)起回家,被交警查(cha)获。
海口公安交警夜查(cha)酒驾整治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7月12日晚,海口公安交警在华海路与龙华路交叉口设卡执勤,对各(ge)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夜查(cha)整治。21时40分许,一(yi)辆车牌为琼E25***的车辆缓缓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cha),车窗刚(gang)摇(yao)下(xia)的一(yi)瞬间(jian),一(yi)股(gu)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用呼气式检测棒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呼气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民警还发(fa)现该驾驶员穿着拖鞋开车,存在极大安全(quan)隐患。
海口公安交警夜查(cha)酒驾整治现场。海口交警供图
经询问,正值暑假(jia),曾先生带着孩(hai)子和家人(ren)朋友(you)聚餐并(bing)喝了酒。聚会(hui)结束后要去不远处朋友(you)的茶(cha)店(dian)喝茶(cha),因路途(tu)较近,心存侥(yao)幸驾车,结果行驶至该路口时被交警查(cha)获。
民警对曾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酒驾是对自己和家人(ren)生命安全(quan)极不负责的行为,穿拖鞋开车更是增加了驾驶风险,一(yi)旦发(fa)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孩(hai)子还在车上,更应(ying)该给孩(hai)子树立良好的榜样。”面对自身的违法行为和民警的教育,曾先生懊悔(hui)万分,但终将承担(dan)相应(ying)的法律后果。
交警提醒
切莫心存侥(yao)幸心理,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为自身和他(ta)人(ren)的生命安全(quan)负责,携(xie)手共(gong)同营造安全(quan)有(you)序的道路环(huan)境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王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