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30日讯 日前,荣(rong)盛石(shi)化(002493.SZ)公告(gao)称,因业绩预告(gao)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jiang)证(zheng)监局对(dui)其及相关责(ze)任人(ren)员(yuan)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警示函》显示,2024年1月31日,荣(rong)盛石(shi)化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gao)》,预计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亿元至6亿元。2024年2月24日,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gao)修正公告(gao)》,将上述金额(e)更(geng)正为盈利8亿元至10亿元。公司业绩预告(gao)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上述行为,荣(rong)盛石(shi)化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li)办法》(证(zheng)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ding);公司董事长李水荣(rong)、总经理(li)项炯炯、财务总监王(wang)亚芳、董事会秘书全卫(wei)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li)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yi)条规定(ding),对(dui)上述违规行为负(fu)有主要责(ze)任。
依(yi)据相关规定(ding),浙江(jiang)证(zheng)监局决定(ding)对(dui)其分别(bie)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li)措施,并记入证(zheng)券期货(huo)市场诚信档案。
荣(rong)盛石(shi)化对(dui)此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li)和(he)规范运作(zuo),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qiu)和(he)有关法律(lu)法规的规定(ding)及时履(lu)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荣(rong)盛石(shi)化主营业务为各(ge)类化工品、油(you)品、化纤产品的研发(fa)、生(sheng)产和(he)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