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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上市公司,机制
2024-07-07 04:09:22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上市公司,机制

本文转自【央视(shi)新闻客户端】;

7月(yue)5日(ri),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an)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ju)、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jian)》(以下简称《意见(jian)》)。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意见(jian)》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制定《意见(jian)》的主要(yao)考虑是什么?

财务造假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yi)。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是证券监管执法一以贯之的重点。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健全执法体(ti)制机制,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及时惩处。2021—2023年共(gong)办理上市公司信息(xi)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其中造假案件203起(qi)。2021年以来向公安(an)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ti)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qi)。推动建立集体(ti)诉讼制度,其中康美药(yao)业赔偿投资者24.59亿(yi)元,紫(zi)晶(jing)存储和泽达易盛赔偿超(chao)过13亿(yi)元。坚决实施(shi)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对退市公司违法行为一追到底,为中小投资者向公司及责任(ren)主体(ti)索赔提供依(yi)据(ju)。从近年情况看,“白马股”因造假突(tu)然爆雷(lei)现象(xiang)明(ming)显减少,市场生态持续好转。

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打击和防范财务造假也面临(lin)一些(xie)新的形势和问题(ti)。如,财务造假的隐蔽性、复杂性显著(zhu)增加,加大了发现和查处难度。特(te)别(bie)是近期查处的不少案件中,第三方配合造假问题(ti)显现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同时,中国证监会现行监管执法体(ti)制机制已运行多年,不能(neng)完全适应新的变化。与市场各方的期待相比,惩治力度和综合效果(guo)还不够。就整体(ti)而(er)言,造假公司仍(reng)是少数,上市公司群体(ti)始终是我(wo)国企业的优秀代(dai)表。但财务造假对市场信心的影响(xiang)很大,对投资者利益(yi)损(sun)害很重,亟需各部门、各地(di)区多管齐(qi)下形成合力,重拳(quan)整肃、坚决遏制。同时,也要(yao)打防并举、标本兼(jian)治,深化公司治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ren),增加基础制度供给,从源(yuan)头防范造假发生。

二、《意见(jian)》的主要(yao)内容(rong)有哪些(xie)?

《意见(jian)》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nian),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意见(jian)》共(gong)20项内容(rong),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ti)要(yao)求,第二部分是主体(ti)内容(rong),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ti)部分共(gong)提出5方面、17项具体(ti)举措(cuo)。

一是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ling)域财务造假。包(bao)括严肃惩治欺诈(zha)发行股票债券、虚(xu)假信息(xi)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行为,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加强对滥用会计(ji)政策实施(shi)造假的监管,强化对特(te)定领(ling)域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

二是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ti)制机制。包(bao)括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发挥科技手段支撑作用,增强穿透监管能(neng)力。加快推进监管转型,完善重大案件调(diao)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深化证券执法与司法机关在信息(xi)共(gong)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提升(sheng)大案要(yao)案查处效率。

三是加大全方位立体(ti)化追责力度。包(bao)括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推动出台背信损(sun)害上市公司利益(yi)罪司法解释,加强对“关键少数”及构成犯罪配合造假方的刑事(shi)追责。完善民事(shi)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xu),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

四是加强部际协调(diao)和央地(di)协同。包(bao)括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相关企业实施(shi)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ti)严肃追责并通报反馈。金融监管部门提升(sheng)协同打击力度,督促(cu)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shen)查,加大对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di)方政府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yao)依(yi)据(ju),切(qie)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ti)引致风(feng)险(xian)的属地(di)处置责任(ren)。

五是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包(bao)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shu),强化审(shen)计(ji)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shi)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ren),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yi)法暂停或禁止从事(shi)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ji)、审(shen)计(ji)相关规则(ze),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三、中国证监会在强化立体(ti)化追责方面做了哪些(xie)工作?

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shi)提升(sheng)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shi)追责、刑事(shi)打击“三位一体(ti)”的立体(ti)化追责体(ti)系。一是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ren)人的罚款上限由(you)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sheng)至(zhi)1000万元、500万元,对欺诈(zha)发行的罚款上限由(you)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shi)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you)3年提高至(zhi)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xu)假证明(ming)文件最(zui)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二是在立体(ti)化追责上,行政处罚是立体(ti)化追责的一环,刑事(shi)追责和民事(shi)赔偿也是立体(ti)化追责的重要(yao)组成部分。刑事(shi)追责方面,今(jin)年以来已依(yi)法将40余起(qi)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案件移送公安(an)机关。民事(shi)追责方面,中国证监会指导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支持投资者发起(qi)民事(shi)追偿诉讼,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dai)位诉讼等,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正在对上市公司(包(bao)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违法案件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发起(qi)普(pu)通代(dai)表人诉讼10起(qi),在审(shen)支持诉讼22起(qi)。

《意见(jian)》将加大全方位立体(ti)化追责力度作为重要(yao)内容(rong)。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突(tu)出对财务造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重点做好“追首(shou)恶(e)”,严厉惩处造假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强化对控(kong)股股东、实控(kong)人组织实施(shi)造假、侵占的刑事(shi)追责力度。完善民事(shi)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xu),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特(te)别(bie)代(dai)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便(bian)利投资者获得赔偿。

四、下一步,推进落实《意见(jian)》将开展哪些(xie)工作?

《意见(jian)》是构建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体(ti)系的重要(yao)制度安(an)排。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经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jian)》的细(xi)化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积极会同国资监督管理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公安(an)机关、地(di)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ren)意识,密(mi)切(qie)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意见(jian)》各项任(ren)务、要(yao)求落地(di)见(jian)效。一是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领(ling)域涉财务造假风(feng)险(xian)问题(ti)的排查,从严惩处、一体(ti)打击财务造假、侵占、第三方配合造假,对违法违规问题(ti)依(yi)法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二是优化工作机制。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领(ling)域防治财务造假情况进行会商,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di)。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内部监督,对于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意见(jian)》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关切(qie)。相关部门加大对所出资企业、主管或监管企业的指导力度,切(qie)实做好各项安(an)排落实落地(di)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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