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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账时故意漏扫商品盗窃超市13次,房山警方:已刑事拘留,监控,行为,显示
2024-07-14 13:50:39
夫妻结账时故意漏扫商品盗窃超市13次,房山警方:已刑事拘留,监控,行为,显示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新京报记者获悉,近(jin)日,一对(dui)夫妻结账时以故意漏扫商品的方式盗窃超市13次,被北京房山警(jing)方依法刑事拘留。

监控视频显示,两人存在故意漏扫商品行为。 图源:房山公安分(fen)局(ju)

据房山警(jing)方介绍,6月26日,房山区某超市保安部打电话报警(jing)称,两名顾客结账时故意漏扫商品进行盗窃。接警(jing)后,房山公安分(fen)局(ju)城关派出所民警(jing)迅速前往调查。

“盗窃商品的事情从今年(nian)3月开始(shi)就有了。”民警(jing)到现场后,超市保安人员(yuan)指着(zhe)监控屏幕说。监控显示,两名嫌疑人谭某(男,61岁)、刘某(女,60岁)在利用自助机器结账时,每次都(dou)漏扫一到两件商品,虽然价值不高,但明显存在故意。

保安人员(yuan)说,刚开始(shi)还以为是漏扫的,但因为多次发(fa)生这样的行为,于是,超市对(dui)两人进行了重(zhong)点监控,发(fa)现两人又采取相同的手段盗取商品后,便将(jiang)两人控制并报警(jing)。

监控和超市的系统显示,两人在今年(nian)3月至(zhi)6月期(qi)间,一共(gong)盗窃商品13次,价值296.99元。经(jing)民警(jing)询问,两人对(dui)故意漏扫商品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房山警(jing)方刑事拘留。

“他(ta)们以为就是贪个小便宜,并没有想(xiang)到要承担严(yan)重(zhong)的法律后果。”民警(jing)表(biao)示,对(dui)于多次盗窃但金额较小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二(er)百(bai)六十四条的规定,一般处三年(nian)以下(xia)有期(qi)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jian)察院关于办(ban)理盗窃刑事案(an)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shi)》规定,如果盗窃行为在二(er)年(nian)内发(fa)生三次以上,即使每次盗窃的财(cai)物数额较小,也构成盗窃罪。

编(bian)辑 彭冲 校对(dui) 吴兴发(fa)

发(fa)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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