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6月26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再次预拨4.96亿(yi)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chi)浙江、安(an)徽、福(fu)建、江西、湖北(bei)、湖南、贵州、广东、广西等9省(区)做好洪涝及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支持(chi)做好搜救转移安(an)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fang)修(xiu)复等工作。
(刘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