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cheng)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王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报》,全文如下:
王某某,男,大专毕业班生,武城(cheng)县鲁(lu)权屯镇人。该青(qing)年自愿应征报名,经体格检查、政治考(kao)核和役前教育合格后,于2024年3月,经武城(cheng)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王某某入伍后,新兵训(xun)练期间本人多次(ci)向部队提出离队申请,经部队、县征兵办及家长反复教育,并告知(zhi)其拒服兵役的严(yan)重后果,仍坚决要求离队拒服兵役。2024年4月30日,被部队按照拒服兵役给予除(chu)名处分。
根据王某某违(wei)反《中华人民共(gong)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之(zhi)行为,按规(gui)定对其实施如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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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服兵役,后果很(hen)严(yan)重
依法服兵役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青(qing)年的光荣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以(yi)任何理由去践踏法律尊严(yan)。
参军不是儿戏!
来源|武城(cheng)县人民政府、新华网
编辑|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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