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 6月4日晚间(jian),欣(xin)龙控股(000955.SZ)公告称,因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pi)露(lu)不(bu)准确,欣(xin)龙控股及(ji)相关责任(ren)人(ren)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欣(xin)龙控股于(yu)2024年4月30日披(pi)露(lu)的《欣(xin)龙控股(集(ji)团)股份有限公司(si)关于(yu)会计差(cha)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其将2023年度部分贸易业务(wu)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基(ji)于(yu)上述会计差(cha)错更正,对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bie)调减41,250,733.61元、57,958,463.35元、72,637,050.59元。
上述财务(wu)报告信息披(pi)露(lu)不(bu)准确,欣(xin)龙控股违反《上市公司(si)信息披(pi)露(lu)管理办法》(证监会令(ling)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长(chang)鲍钺、总裁于(yu)春山、财务(wu)总监代晓(xiao)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le)《上市公司(si)信息披(pi)露(lu)管理办法(证监会令(ling)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其及(ji)鲍钺、于(yu)春山、代晓(xiao)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欣(xin)龙控股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bu)会影响公司(si)正常(chang)的经营管理活动,同时(shi),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pi)露(lu)义务(wu)。
资料显示,欣(xin)龙控股主营业务(wu)为制造、销售各种无纺布及(ji)其深加工(gong)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