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7日讯 日前,中国证券(quan)投资基金(jin)业协(xie)会发(fa)布的一则(ze)纪律处分(fen)决定书显示,对励京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京投资”)进行公开(kai)谴责。
中国证券(quan)投资基金(jin)业协(xie)会〔2024〕180号记录处分(fen)决定书显示,励京投资创投存在以下违(wei)规(gui)行为:
2022年,励京投资在未与连(lian)涟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为连(lian)涟注册基金(jin)从业资格,并备案为投资经理。同时,励京投资将多只基金(jin)产品的投资经理变(bian)更或登记为连(lian)涟,但并未安排其实际(ji)履行投资经理的工作(zuo)职(zhi)责。上述行为违(wei)反了《关于加(jia)强私募投资基金(jin)监(jian)管的若干规(gui)定》第十二条的规(gui)定。
纪律处分(fen)决定书显示,根(gen)据《基金(jin)法(fa)》《私募基金(jin)监(jian)管办(ban)法(fa)》《实施办(ban)法(fa)》相关规(gui)定,协(xie)会决定作(zuo)出以下纪律处分(fen):对励京投资进行公开(kai)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