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ju)首(shou)都治安(an)微提示官微消息,7月12日(ri),北京市公安(an)局(ju)发布了《北京市公安(an)局(ju)关于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qi)间北京地区“低慢(man)小”航空(kong)器管理工(gong)作的通告》,其中明(ming)确:自2024年7月15日(ri)零时起至2024年7月18日(ri)24时期(qi)间,在北京市行政(zheng)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wei)、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man)小”航空(kong)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man)小”航空(kong)器是指飞行高度(du)在1000米以下(xia)、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da)反(fan)射面积小于2平(ping)方米的航空(kong)器具。主要包(bao)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kong)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此外,孔明(ming)灯利用明(ming)火加热空(kong)气产生动力升空(kong),且自重较轻,遇(yu)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zhu)物后容易(yi)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gua)到树(shu)枝等易(yi)燃物品上,极易(yi)引发火灾。按照(zhao)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ming)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zheng)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ming)灯”。
请广大市民(min)自觉(jue)遵法守法,树(shu)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yi)识,杜绝各类低慢(man)小航空(kong)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维护空(kong)中秩序和公共安(an)全,携手守护首(shou)都蓝(lan)天。
北京警(jing)方将会同相(xiang)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da)击(ji)低慢(man)小航空(kong)器和孔明(ming)灯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以及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ming)灯的单位(wei)或个人,北京警(jing)方将依法查处。对于触犯(fan)刑法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n)。
转自:首(shou)都治安(an)微提示
来源:千(qian)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