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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统计局调研上半年出生人口形势:多数家庭生育三胎意愿不强,机构,情况,比例
2024-07-07 04:41:37
南宁统计局调研上半年出生人口形势:多数家庭生育三胎意愿不强,机构,情况,比例

7月3日,广西(xi)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刊发了《南宁市2024年上半(ban)年出生人口(kou)形势简析》(简称《简析》)。

《简析》称,根据国(guo)家、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南宁市局于6月2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kou)形势专(zhuan)题调研,此(ci)次调研采取实地走(zou)访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共(gong)抽取样本单位105个,其中市级医(yi)院2家,县(区)级医(yi)院或助产(chan)机构7家,乡镇卫生院23家,村(居)委(wei)会72个,无效样本1个。通过调研,初步了解了全市2024年上半(ban)年人口(kou)出生变化情况(kuang)。

在医(yi)院(助产(chan)机构)出生人口(kou)情况(kuang)方面,《简析》指(zhi)出:各级医(yi)院(助产(chan)机构)医(yi)疗状况(kuang)普遍满足生育要求,出生人口(kou)呈现(xian)逐年递减(jian)趋势,二孩政策对(dui)出生人口(kou)的带动作用减(jian)弱。

调查结果显示,32家医(yi)院(助产(chan)机构)2024年上半(ban)年出生人口(kou)较2023年上半(ban)年相比(bi)共(gong)减(jian)少1490人,同比(bi)下降(jiang)16.8%。从2024年下半(ban)年预产(chan)情况(kuang)看,预计全年出生人口(kou)较2023年减(jian)少2109人,同比(bi)下降(jiang)11.8%。从接生孩子数量占比(bi)情况(kuang)来看,人们更愿意选择市、县级医(yi)院或助产(chan)机构生产(chan),大多数乡镇卫生院近几(ji)年已不再接生,只有少部分离县区医(yi)院(助产(chan)机构)较远(yuan)的乡镇卫生院还保留接生,市、县级医(yi)院(助产(chan)机构)接生孩子人数占到93%以上。

2023年上半(ban)年的二胎出生人口(kou)数量大于一胎、三胎,占比(bi)来到39.7%,而2024年上半(ban)年开始一胎出生人口(kou)数量以微弱优势实现(xian)反超。另外,三胎及以上出生人口(kou)数量始终占比(bi)最低。2024年上半(ban)年二胎出生人口(kou)2810人,较2023年上半(ban)年减(jian)少720人,同比(bi)下降(jiang)20.4%。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在现(xian)在经济形势下,人们生二胎意愿有所下降(jiang),伴随着二胎出生人口(kou)数量进一步下降(jiang),二胎出生人口(kou)在今后几(ji)年可能出现(xian)一定程度的放缓(huan)。

在村(居)委(wei)会出生人口(kou)情况(kuang)方面,《简析》指(zhi)出:村(居)委(wei)会人口(kou)出生资源配备(bei)需进一步完(wan)善,出生人口(kou)中男婴比(bi)例偏高,多数家庭生育三胎意愿不强(qiang)。

调查结果显示,72个村(居)委(wei)会出生人口(kou)中男婴比(bi)例明(ming)显高于女婴。2023年,男婴出生人数1430人,女婴出生人数1170人,比(bi)例为1.2:1;2024年上半(ban)年,男婴出生人数632人,女婴出生人数497人,比(bi)例为1.3:1。

72个村(居)委(wei)会2023年出生人口(kou)2600人,生育一胎比(bi)例为46.9%,生育二胎比(bi)例为37%,生育三胎比(bi)例为16.1%;2024年上半(ban)年出生人口(kou)1129人,生育一胎比(bi)例为44.4%,生育二胎比(bi)例为37.2%,生育三胎比(bi)例为18.4%。伴随着生育胎次增加,生育胎儿占比(bi)越低。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以及养(yang)育成本的提(ti)高,人们更趋向于一胎或二胎,生育三胎意愿不强(qiang)烈。

南宁市统计局表示,调查结果显示,群(qun)众生育意愿与国(guo)家生育政策仍然存(cun)在较大的差距,人口(kou)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zhu)要任务应逐步转为稳定生育水平,提(ti)高出生人口(kou)素质。

对(dui)此(ci),《简析》提(ti)出建议(yi)包括:

一是加强(qiang)引导,转变生育观念,树立“适龄婚育”理(li)念;并充分考虑家庭的生育意愿,结合实际情况(kuang)针对(dui)不同群(qun)体,出台更适宜的鼓励政策。

二是提(ti)升服(fu)务,加大女性生育权益和劳动权益保障力度,落实基本妇幼健康服(fu)务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ju)办托儿所、幼儿园等服(fu)务机构,加大基础幼儿教育。

三是加强(qiang)政策落实,提(ti)高生育补贴,切实减(jian)轻家庭养(yang)育孩子的负担,降(jiang)低养(yang)育成本,进一步增强(qiang)生育医(yi)疗资源力量,保障基本生育需求。

四是加大对(dui)男女平等基本国(guo)策的宣(xuan)传,加强(qiang)对(dui)性别(bie)平等相关(guan)内容的宣(xuan)传,通过舆论引导与文化熏陶结合,倡导男女平等、和谐(xie)发展。

发布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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