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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涉三项违规收监管函 子公司国盛证券保荐业务差错金额占比较高,规定,相关,深交所
2024-07-09 09:45:02
国盛金控涉三项违规收监管函 子公司国盛证券保荐业务差错金额占比较高,规定,相关,深交所

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xun) 5月23日,国盛金控(002670.SZ)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存在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商誉(yu)减值测试信息披露(lu)不充分、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收到深交(jiao)所下(xia)发的监管(guan)函(han)。

公告显示,国盛金控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xia)简(jian)称“国盛证券”)2020-2022年期间保荐业务收入未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jin)行计量,导致公司收入确认出现差错,上述期间差错金额分别为413.67万元、212.53万元和87.93万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中国网财经记者根据国盛金控年报(bao)披露(lu)的数据发现,上述保荐业务收入的差错金额占比较高。2020-2022年,国盛证券的保荐业务收入分别为787.55万元、674.71万元和377.36万元,上述差错金额占保荐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53%、31.50%和23.30%。

另(ling)据监管(guan)函(han),国盛金控2022年年报(bao)未充分披露(lu)商誉(yu)减值测试的过(guo)程与方(fang)法、流动性折扣率等关键参数变更及其确定依据等。

此(ci)外,国盛金控在公司治理方(fang)面(mian)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监管(guan)函(han)显示,国盛金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ci)、第五次(ci)会议提名程序(xu)执行不到位,内幕信息知(zhi)情人登(deng)记管(guan)理不规范,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完善。

对此(ci),深交(jiao)所认为国盛金控上述行为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盛金控时任董秘李(li)娥、时任财务总监吴(wu)艳(yan)艳(yan)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时,现任董秘刘(liu)公银、财务总监刘(liu)详扬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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