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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习之 | 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 多项新规保护职工、股东权益,规定,之日起,登记
2024-07-07 11:25:28
学法时习之 | 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 多项新规保护职工、股东权益,规定,之日起,登记

新修订的《中华(hua)人民共和(he)国公司法(fa)》自7月1日起施行(xing)。该法(fa)共分为15章,总计266条。在优化公司治理机(ji)制,强化各方主体责任,维(wei)护股东、职工和(he)债权人的合法(fa)权益等方面均有许多(duo)制度创(chuang)新亮点。一起来了解。

完善注(zhu)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zhu)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ji)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you)股东按照(zhao)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fa)律、行(xing)政法(fa)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zhu)册资本实缴、注(zhu)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qi)限另有规定的,从其(qi)规定。

允(yun)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二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xia)为发起人,其(qi)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hua)人民共和(he)国境(jing)内有住所。

公司可申请简易注(zhu)销(xiao)和(he)强制注(zhu)销(xiao)退出市场主体

第二百四十条规定,公司在存续期(qi)间未产(chan)生债务,或者已清偿(chang)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zhao)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zhu)销(xiao)公司登记。

通过简易程序注(zhu)销(xiao)公司登记,应当通过国家企(qi)业(ye)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ong)予(yu)以公告,公告期(qi)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qi)限届满后,未有异议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ji)关申请注(zhu)销(xiao)公司登记。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zhu)销(xiao)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kuan)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zhu)销(xiao)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lian)带责任。

债权、股权纳入股东作价(jia)出资的范围(wei)

第四十八(ba)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chan)权、土(tu)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jia)并可以依法(fa)转让的非货币财产(chan)作价(jia)出资;但是(shi),法(fa)律、行(xing)政法(fa)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chan)除(chu)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chan)应当评估作价(jia),核实财产(chan),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jia)。法(fa)律、行(xing)政法(fa)规对评估作价(jia)有规定的,从其(qi)规定。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凭证

第五十七条中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fu)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he)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shuo)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neng)损害公司合法(fa)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fu)股东并说(shuo)明理由(you)。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fa)院提起诉讼。

明确利润分配时间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xing)分配。

强化职工代表参与公司治理实现民主管(guan)理的权利

第六十八(ba)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其(qi)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除(chu)依法(fa)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qi)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you)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qi)他形式(shi)民主选举产(chan)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chang)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chang)。董事长(chang)、副董事长(chang)的产(chan)生办法(fa)由(you)公司章程规定。

允(yun)许简化公司机(ji)构设置,小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第八(ba)十三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xing)使本法(fa)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yi),也可以不设监事。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xing)使本法(fa)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允(yun)许使用公积(ji)金、减少注(zhu)册资本弥补公司亏损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司的公积(ji)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chan)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zhu)册资本。

公积(ji)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yi)公积(ji)金和(he)法(fa)定公积(ji)金;仍不能(neng)弥补的,可以按照(zhao)规定使用资本公积(ji)金。

法(fa)定公积(ji)金转为增加注(zhu)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ji)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zhu)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依照(zhao)本法(fa)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kuan)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zhu)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zhu)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chu)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kuan)的义务。

依照(zhao)前款(kuan)规定减少注(zhu)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条第二款(kuan)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zhu)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qi)业(ye)信用信息公示系统(tong)公告。

公司依照(zhao)前两款(kuan)的规定减少注(zhu)册资本后,在法(fa)定公积(ji)金和(he)任意(yi)公积(ji)金累计额达到(dao)公司注(zhu)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设立股东失权制度,股东不按时履行(xing)出资义务会丧(sang)失股权

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未按照(zhao)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qi)缴纳出资,公司依照(zhao)前条第一款(kuan)规定发出书面催(cui)缴书催(cui)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kuan)限期(qi);宽(kuan)限期(qi)自公司发出催(cui)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kuan)限期(qi)届满,股东仍未履行(xing)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shi)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sang)失其(qi)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依照(zhao)前款(kuan)规定丧(sang)失的股权应当依法(fa)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zhu)册资本并注(zhu)销(xiao)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zhu)销(xiao)的,由(you)公司其(qi)他股东按照(zhao)其(qi)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dao)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fa)院提起诉讼。

(温璐 实习生 梁静(jing)涵)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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