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suo)7月12日公告(gao),对(dui)太原重工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机(ji)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suo)(特殊普通合伙)及年度报告(gao)审计注册会计师李(li)莉、司伟(wei)库、彭素红、郑立有予以监管警示。
致同所(suo)在(zai)执行太原重工2020-2022年年度报告(gao)审计项目(mu)过程中存在(zai)收(shou)入、函证、存货、政府(fu)补助(zhu)、减值(zhi)测试、非经营性资(zi)金(jin)占用等相(xiang)关审计程序不到位的情况,注册会计师李(li)莉、司伟(wei)库作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mu)的签字会计师,彭素红、郑立有作为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mu)的签字会计师,分别对(dui)上述2020—2022年审计执业中存在(zai)的问题负(fu)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