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动态
越野车未投保交强险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车主和驾驶人都要赔,肖先生,赔偿,责任
2024-07-10 01:09:58
越野车未投保交强险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法院:车主和驾驶人都要赔,肖先生,赔偿,责任

肖先生(化姓)与杜(du)先生(化姓)发生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双(shuang)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杜(du)先生驾驶车辆车主为郭某,该车辆未投(tou)保交强险。肖先生将杜(du)先生、郭某诉至法院。据北京海淀法院7月8日消息,经审理,判决杜(du)先生、郭某赔偿(chang)肖先生医疗(liao)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8387.61元。

肖先生诉称,杜(du)先生驾驶小型越(yue)野客车与肖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杜(du)先生车辆接触部位损坏,肖先生车辆摔倒,脚被车轮压伤。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杜(du)先生和肖先生负事故同等责任。杜(du)先生驾驶的事故车辆车主为郭某,该机动车未投(tou)保交强险。肖先生因交通事故产生医疗(liao)费、误工费等损失,其要求(qiu)杜(du)先生、郭某赔偿(chang)损失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qiu)杜(du)先生、郭某共同赔偿(chang)肖先生医疗(liao)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jin)合计13110.72元。

杜(du)先生、郭某经公(gong)告送达开庭传(chuan)票无正当理由拒不(bu)到庭参(can)加诉讼亦(yi)未作答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yi)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予以赔偿(chang);不(bu)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ye)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chang);仍然不(bu)足或者没有投(tou)保机动车商业(ye)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chang)。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dao)路(lu)交通事故损害赔偿(chang)案件适(shi)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gui)定,未依法投(tou)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qiu)投(tou)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予以赔偿(chang)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tou)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bu)是同一(yi)人,当事人请求(qiu)投(tou)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案中,案涉交通事故经公(gong)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肖先生、杜(du)先生负同等责任,郭某作为杜(du)先生驾驶车辆的所有权人,负有为该车辆投(tou)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其作为投(tou)保义务人未能履行投(tou)保交强险的义务,故应和侵权人杜(du)先生在交强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承担赔偿(chang)责任。法院最终判决杜(du)先生、郭某赔偿(chang)肖先生医疗(liao)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8387.61元。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qi)上(shang)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shuo)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yi)千一(yi)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cuo)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侵权人杜(du)先生为车辆驾驶人,其对本(ben)案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cuo),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ben)案审理的焦点在于所有权人郭某是否应当与杜(du)先生就肖先生主张的各项损失共同承担赔偿(chang)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gong)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dao)路(lu)交通事故造成本(ben)车人员(yuan)、被保险人以外(wai)的受害人的人身(shen)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e)内(nei)予以赔偿(chang)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nei)道(dao)路(lu)上(shang)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dao)路(lu)交通安全法》的规(gui)定投(tou)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gui)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nei)实行统一(yi)的责任限额(e),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dao)路(lu)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de)到赔偿(chang),促进道(dao)路(lu)交通安全而设置,具有较强的公(gong)益性质。

该案中,郭某作为杜(du)先生驾驶车辆所有权人,系车辆交强险的投(tou)保义务人,负有为车辆投(tou)保交强险的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dao)路(lu)交通事故损害赔偿(chang)案件适(shi)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gui)定,未依法投(tou)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tou)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共同承担责任。因此,郭某作为投(tou)保义务人,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e)范围内(nei)与杜(du)先生共同承担赔偿(chang)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交强险范围内(nei)的责任承担是不(bu)区(qu)分责任过错(cuo)比例大小的,只要侵权人在事故中存在过错(cuo),在交强险范围内(nei)即应全额(e)对被侵权人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chang)责任,这也是交强险作为强制保险对于保障赔偿(chang)受害人基础损失重要特性。故在此也提醒(xing)各位车主,投(tou)保交强险系车辆所有权人的法定义务,只要购(gou)买使用机动车辆,即应依照法律规(gui)定按时购(gou)买及续保交强险,避免因未投(tou)保交强险而给己方造成的不(bu)可预期的损失。

通讯员(yuan) 徐星星 杨萧菁

文/北京青(qing)年报(bao)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发布于:北京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欢迎阅览 !
     资讯      企业新闻      行情      企业黄页      同类资讯      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移动站 , 查看更多   
sitemapsitemap1sitemap2sitemap3sitemap4sitemap5sitemap6sitema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