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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领域,支持
2024-07-08 08:39: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领域,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lian)合声明

应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ai)莫马利·拉赫蒙邀(yao)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4年7月4日至(zhi)6日对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fang)问。

两国元首在(zai)传统的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就(jiu)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各领域互利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di)区问题广泛、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一致认为,中塔(ta)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树立了(le)邻国关系的典范。

双方强调,将共同恪(ke)守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yue)》、2013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lian)合宣言》、2017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lian)合声明》、2019年6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hua)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lian)合声明》、2023年5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联(lian)合声明》,认为这些文件为双边关系持续发展奠(dian)定了(le)坚实法律基础。

双方满意地(di)指出,10年来两国开展的坦诚、互信和建设性高层交往(wang),以及在(zai)政治(zhi)外交、经贸、人文等领域建立的合作机制,确保了(le)中塔(ta)关系顺利向前发展。

基于两国高水平合作和深化(hua)双边关系的共同愿(yuan)望(wang),双方致力于构建世代友好、休戚(qi)与共、互利共赢的命运共同体。

基于当前中塔(ta)关系发展需要,双方决定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作出声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成功走出了(le)独立自(zi)主的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道路。

中方高度评价在(zai)埃(ai)莫马利·拉赫蒙总统领导下,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为巩固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推进和平外交政策取得的成就(jiu)。中方一如既(ji)往(wang)坚定支持塔(ta)方自(zi)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尊(zun)重塔(ta)方实行开放、务实、和平外交政策。

塔(ta)方高度评价在(zai)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领导下,中国正以中国式现代化(hua)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da)复兴,为维(wei)护世界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大(da)贡(gong)献。

双方重申,将坚决致力于拓(tuo)展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巩固睦邻友好,促进共同繁荣。

双方将不断巩固政治(zhi)互信,加强互利合作,及时有效应对地(di)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所面临(lin)的挑战与威(wei)胁(xie)。

双方将全面贯彻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shi),保持密切高层往(wang)来,确保政府间、地(di)方间和民间交往(wang)机制有效运作。

双方愿(yuan)充分发挥两国主管副外长磋(cuo)商机制作用,就(jiu)中塔(ta)关系发展、两国各领域合作和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密切沟(gou)通。

双方将在(zai)方便(bian)时举行两国外长会晤,会晤日程(cheng)和议(yi)题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塔(ta)方重申坚定不移恪(ke)守一个(ge)中国原(yuan)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ge)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ge)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反(fan)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方为维(wei)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中方一如既(ji)往(wang)坚定支持塔(ta)吉克斯坦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塔(ta)方为维(wei)护国家安全稳定、发展繁荣以及弘扬(yang)全人类价值观所作的努力。

双方愿(yuan)继续在(zai)涉及国家主权、安全、边界不可侵犯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

双方将履行自(zi)身(shen)义(yi)务,决不允许第三国或任何组织、团体在(zai)本国境内从事损(sun)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边界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双方反(fan)对将人权问题政治(zhi)化(hua)和搞双重标准,反(fan)对将人权问题作为干涉主权国家内政的工具(ju),愿(yuan)共同推动人权事业建设性发展。

双方认为,两国立法机构间保持密切交往(wang)并开展互信对话是中塔(ta)关系不可分割(ge)的组成部分,加强立法机构间双多边合作对发展新时代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两国和两国人民睦邻互信具(ju)有重要意义(yi)。

双方支持继续巩固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da)会和塔(ta)吉克斯坦议(yi)会间合作并充实其内涵。

双方满意地(di)指出,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巨(ju)大(da)成就(jiu),该倡(chang)议(yi)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chan)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双方支持进一步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chang)议(yi)同塔(ta)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对接(jie),一致同意全面落实两国务实合作领域达成的共识(shi)和协议(yi)。

塔(ta)方支持全球发展倡(chang)议(yi),高度赞赏中方为塔(ta)经济社(she)会发展和民生改善(shan)提供的帮(bang)助,对双方合作成果感到满意。双方将继续深化(hua)务实合作,促进发展,推动加快落实联(lian)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yi)程(cheng)。

双方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扩(kuo)大(da)双边贸易规模(mo),优化(hua)贸易结构,深化(hua)服务贸易、电(dian)子商务、数字(zi)经济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共同维(wei)护产(chan)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发掘两国贸易和创新合作的新机遇。双方高度评价中塔(ta)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发挥的重要作用。

双方将深化(hua)石油天然气、轻工业、采矿(kuang)业、化(hua)学(xue)和食品工业、建材生产(chan)、电(dian)力、关键矿(kuang)产(chan)、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通信、卫生、制药等领域合作,加强项目合作。

双方认为,完成升级的中塔(ta)投资协定将为双方投资者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愿(yuan)按照升级后的协定进一步促进和保护双向投资。

双方积(ji)极评价中塔(ta)投资合作工作组为深化(hua)双边投资合作发挥的作用,愿(yuan)继续通过该机制探讨推动投资合作,提升投资合作水平,推动实施重点项目,保障投资者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投资环境。

双方决定深化(hua)国际贸易“单(dan)一窗口”领域合作,推动互联(lian)互通和贸易单(dan)证电(dian)子化(hua)传输(shu),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bian)利化(hua)水平。

双方将深化(hua)科技交流,挖(wa)掘基础研(yan)究(jiu)和应用研(yan)究(jiu)合作潜力,支持在(zai)云计算、人工智能、大(da)数据和纳米技术领域建设联(lian)合实验室和科研(yan)中心。

双方认为,应重视推广高新技术应用,鼓励共同投资实施工业领域高技术项目,生产(chan)有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chan)品。

双方强调不断深化(hua)科技创新合作具(ju)有重要意义(yi),将积(ji)极促进青年科学(xue)家交流,推动在(zai)技术转移、联(lian)合研(yan)究(jiu)、共建科研(yan)平台等方面取得务实成果。

塔(ta)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zhi)理倡(chang)议(yi)》,愿(yuan)在(zai)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和治(zhi)理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

双方认为,应深化(hua)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hua)领域合作,巩固法律基础对实施上述领域大(da)型合作项目十分重要。

双方愿(yuan)实施可再生能源共同项目,包(bao)括太阳能光伏(fu)、蓄能电(dian)池及其他绿色能源领域产(chan)能、技术、标准等合作。

双方重申将在(zai)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框架(jia)下,密切开展绿色金融、绿色技术、智慧(hui)农业、节水技术、防止沙(sha)漠化(hua)和土壤退化(hua)等领域合作,高效实施数字(zi)经济和绿色发展领域合作项目。

双方愿(yuan)扩(kuo)大(da)科学(xue)和专业机构务实合作,提升塔(ta)吉克斯坦农业生产(chan)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双方满意地(di)指出,两国物流合作取得成果,强调在(zai)共建“一带一路”倡(chang)议(yi)框架(jia)下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lian)互通具(ju)有重要意义(yi),愿(yuan)继续深化(hua)中欧(亚)班列(lie)合作。双方重视建设中-塔(ta)-阿富汗交通走廊,逐步实施中-塔(ta)-乌兹别克斯坦公路现代化(hua)改造,充分发挥塔(ta)吉克斯坦库里亚布市物流中心潜力,共同打造“中-塔(ta)-乌-土库曼斯坦-伊(yi)朗-土耳其”多式联(lian)运走廊。

卡拉苏-阔(kuo)勒买口岸已通行20周年,双方对口岸运行情况表示(shi)满意,支持其发挥两国睦邻友好重要门户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年通关效率。双方同意同步加快该口岸现代化(hua)改造,不断提升口岸通行能力。双方愿(yuan)实施塔(ta)吉克斯坦戈尔诺-巴达赫尚自(zi)治(zhi)州瓦尔舍兹至(zhi)卡拉苏-阔(kuo)勒买口岸公路建设项目。

双方指出,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shu)便(bian)利化(hua)协定》(2014年,杜尚别),在(zai)《上海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年,撒马尔罕)框架(jia)下密切协作,推动实施跨国基础设施项目。

塔(ta)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文明倡(chang)议(yi),愿(yuan)同中方共同推动全球文明交流互鉴。

双方指出,人文交流对进一步增进两国人民相互理解、巩固世代睦邻友好、夯实两国关系社(she)会基础具(ju)有关键意义(yi)。

双方支持进一步扩(kuo)大(da)医(yi)疗卫生、传统医(yi)学(xue)领域合作。

中方愿(yuan)协助塔(ta)方培养(yang)医(yi)疗专家,深化(hua)同塔(ta)方在(zai)疾病防控、卫生应急(ji)领域的双多边合作。

双方将大(da)力推动友好协会及其他社(she)会友好团体合作,增进交流,促进民心相通。

双方支持扩(kuo)大(da)两国友好省、州、市间合作,充分利用地(di)方合作推动两国全面合作。

中方欢迎塔(ta)吉克斯坦加入亚洲(zhou)文化(hua)遗产(chan)保护联(lian)盟,双方将在(zai)联(lian)盟框架(jia)下共同开展古代文明研(yan)究(jiu)、古迹修复、联(lian)合考古等方面务实合作。

双方支持深化(hua)文明交流互鉴,反(fan)对“消除文化(hua)和篡(cuan)改历史”的企图。

双方认为,安全领域的高效协作体现了(le)两国互信的高水平。塔(ta)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安全倡(chang)议(yi),愿(yuan)同中方开展交流合作,共同维(wei)护地(di)区和世界和平与安全。

双方支持安全和边防主管部门保持密切沟(gou)通,就(jiu)打击“三股势力”、非法贩(fan)运毒品、跨国有组织犯罪(zui)加强情报交流,就(jiu)加强边境领域合作、防范涉恐人员跨境流动等加强合作,就(jiu)关键基础设施、大(da)型企业和具(ju)有战略意义(yi)的合作项目安全交流经验。

双方将就(jiu)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问题开展合作。

双方将采取措施加强打击非法移民、人口贩(fan)卖(mai)、洗钱和经济犯罪(zui)合作。

双方愿(yuan)深化(hua)和扩(kuo)大(da)边防技术装备配备、防止非法越境、打击恐怖主义(yi)和跨国犯罪(zui)团伙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积(ji)极评价中塔(ta)边界联(lian)合委员会工作,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该机制建设,巩固中塔(ta)边境安全稳定、繁荣发展的良好势头。

双方积(ji)极评价两军友好合作关系,将继续深化(hua)军事互信,加强在(zai)团组互访(fang)、人员培训、联(lian)合反(fan)恐演训等领域的务实交流。

中方高度重视“杜尚别打击恐怖主义(yi)和其融资议(yi)程(cheng)”,指出落实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2021-2025年打击极端主义(yi)和恐怖主义(yi)战略具(ju)有重要意义(yi)。

双方支持深化(hua)应急(ji)领域合作,在(zai)预防和应对自(zi)然灾害、保障安全生产(chan)、应急(ji)救援以及应急(ji)工业产(chan)品保障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并在(zai)联(lian)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jia)内加强协作。

双方将深化(hua)司法领域合作,推动两国检察院和其他执法机关代表互访(fang)和人才培养(yang)合作。

双方重申,独立、中立、统一、包(bao)容、和平,远离恐怖主义(yi)、战争和毒品并同所有邻国和平和谐(xie)相处(chu)的阿富汗,符合阿富汗人民和地(di)区各国的共同利益。双方支持阿富汗建立由所有民族、宗教和政治(zhi)团体代表参(can)与的包(bao)容性政府。

双方注意到阿富汗人道主义(yi)现状(zhuang)依然严峻,支持国际社(she)会继续向饱受战乱(luan)困苦的阿富汗人民提供必要援助。

双方重申,愿(yuan)共同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地(di)区国家面临(lin)的来自(zi)阿富汗和本地(di)区的风(feng)险挑战。

中方注意到塔(ta)方提出的关于构建“环阿富汗安全带”的倡(chang)议(yi)。

双方指出,维(wei)护中亚和平、稳定与发展对本地(di)区国家乃至(zhi)全世界十分重要,全力支持地(di)区国家为保障可持续发展、构建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地(di)区所作的努力。国际社(she)会应充分尊(zun)重中亚地(di)区的历史和文化(hua)传统,共同为推动地(di)区发展和繁荣作出贡(gong)献。

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5月19日在(zai)西安举行的首届中国-中亚峰(feng)会各项共识(shi)落实情况,欢迎成立机制秘书处(chu),认为这将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的协作,重申将努力确保2025年在(zai)哈萨克斯坦举办(ban)的第二届中国-中亚峰(feng)会取得成功。

双方一致支持加强联(lian)合国在(zai)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捍卫国际法权威(wei),维(wei)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国际合作。

双方表示(shi),在(zai)国际事务与双边关系中将恪(ke)守联(lian)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yuan)则和准则。

双方高度评价并支持在(zai)联(lian)合国、上海合作组织、亚洲(zhou)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yi)等机制中深化(hua)互信和开展全方位战略协作,共同应对全球和地(di)区挑战。

双方指出中塔(ta)在(zai)上海合作组织中的协作有助于进一步巩固该组织地(di)位,推动成员国互惠互利合作。塔(ta)方祝贺中方担任2024至(zhi)2025年度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全力支持中方。

中方支持塔(ta)方已发起的关于全球水问题的系列(lie)倡(chang)议(yi),特别是塔(ta)方倡(chang)议(yi)发起的“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十年行动和2025年国际冰川保护年,认为这将促进人与自(zi)然和谐(xie)发展和全球可持续发展。

中方高度评价2024年6月10日至(zhi)13日在(zai)杜尚别成功举办(ban)“水促进可持续发展”2018-2028十年行动第三届高级别会议(yi)。

双方商定继续就(jiu)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保持高层积(ji)极政治(zhi)对话。

习近平主席对拉赫蒙总统和塔(ta)吉克斯坦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jie)待表示(shi)感谢(xie),邀(yao)请拉赫蒙总统在(zai)双方方便(bian)的时候对中国进行国事访(fang)问。拉赫蒙总统表示(shi)感谢(xie)并接(jie)受邀(yao)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塔(ta)吉克斯坦共和国

主席 总统

习近平 埃(ai)莫马利·拉赫蒙

2024年7月5日于杜尚别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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