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锦(jin)旗。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张兴诚 通讯员蒋琼珊(shan) 赵志鹏 报道
“谢谢!谢谢!这(zhe)次真(zhen)的是太感谢了……”。
这(zhe)是近日(ri)湘潭市(shi)司法局行(xing)政复议应诉二科(ke)办案人员接到的电话。连声的“谢谢”,能让人感受到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发自(zi)肺腑的感激之(zhi)情。
除了电话感谢,第二天一大早,当事人刘女士夫(fu)妻二人还送来了印有(you)“行(xing)政复议显公正 弘扬法治为人民”的锦(jin)旗。锦(jin)旗虽(sui)轻,却承(cheng)载着人民群众对该局行(xing)政复议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此前,刘女士因不服市(shi)人社(she)部门对其作出的不予认定(ding)工伤决定(ding),于(yu)是依法申(shen)请了行(xing)政复议。
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坚持群众问题无小事,认真(zhen)查(cha)阅卷宗,细致(zhi)审查(cha)证(zheng)据,进行(xing)公开听证(zheng),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在全面查(cha)明案件事实后,复议机关认为,因用人单位(wei)业务范围的特殊性,其工作场(chang)所(suo)依照相关法律需(xu)要合(he)理延伸。具体到本(ben)案,事故发生当日(ri),刘女士属于(yu)工作时间前后进入(ru)工作场(chang)所(suo),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履行(xing)的与工作有(you)关的预备性工作。
所(suo)以,该市(shi)人社(she)部门将刘女士遭受的意外伤害,定(ding)性为上下班途中(zhong)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明显属于(yu)事实认定(ding)错误,有(you)悖于(yu)《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ben)意,遂决定(ding)撤销了工伤认定(ding)部门的不予工伤认定(ding)决定(ding)。并责令(ling)其重新作出处理。随后,该市(shi)人社(she)部门在复议机关的指导下,重新对刘女士作出了予以认定(ding)工伤决定(ding)。
一面锦(jin)旗,一声谢谢,是群众对湘潭市(shi)司法局行(xing)政复议工作以人为本(ben)、复议为民工作理念的高度赞誉。
据悉,今年1-6月,湘潭市(shi)司法局充分发挥行(xing)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zhi)度优势,和化解行(xing)政争议的主(zhu)渠道作用,新收申(shen)请164件,受理136件,办结99件,其中(zhong)确认违(wei)法、撤销、责令(ling)履行(xing)、变更案件37件,既加大对个案的纠错力(li)度,又注重后续的监督履行(xing),推动行(xing)政争议实质化解,有(you)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she)会效果的有(you)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