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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证监会针对程序化交易推出五大举措:“绝不会坐视不管,也不会一禁了之”,监管,量化,市场稳定
2024-07-14 18:14:22
重磅!证监会针对程序化交易推出五大举措:“绝不会坐视不管,也不会一禁了之”,监管,量化,市场稳定

《每日经济新(xin)闻》记(ji)者获悉,为(wei)切实回应投资者关切,维护市场稳定运行(xing),经充(chong)分评估当前市场情况,7月10日证监会发布两项重要举措。

首先,针(zhen)对(dui)转融券业务,证监会依法(fa)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展期,但(dan)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结。批准证券交易所将(jiang)融券保(bao)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bao)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

同时,证监会有关部门(men)负责(ze)人还就程序化交易监管(guan)进展进行(xing)了通报,表示将(jiang)加快推出更多(duo)务实举措,进一步强化对(dui)程序化交易监管(guan)的适(shi)应性和针(zhen)对(dui)性,降(jiang)低程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该负责(ze)人表示,新(xin)“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guan)规定,加强对(dui)高频(pin)量化交易监管(guan)。今年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guan)理(li)规定(试行(xing))》(以下简称《管(guan)理(li)规定》),明确了交易监管(guan)、风险防控、系统安全、高频(pin)交易特别规定等一系列监管(guan)安排。在《管(guan)理(li)规定》的监管(guan)框架(jia)下,指导(dao)沪深北交易所制定《程序化交易管(guan)理(li)实施细则》,于6月7日公开(kai)征求意见。

同时,证监会持续(xu)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组(zu)织证券交易所研究制定瞬(shun)时申报速率异常、频(pin)繁瞬(shun)时撤单、频(pin)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4类监控指标,于今年4月起开(kai)展试运行(xing),并对(dui)频(pin)繁触(chu)发指标的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进行(xing)督促提醒,促进规范其交易行(xing)为(wei)。按(an)照内外(wai)资一致原则,加强与香(xiang)港方面会商沟通,研究推进北向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落(luo)地的方式和路径。

从实施情况来看,程序化交易今年以来是稳中有降(jiang),相(xiang)关交易行(xing)为(wei)也出现了一些积(ji)极的变化。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全市场高频(pin)交易账户1600余个,年内下降(jiang)超过20%,触(chu)及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行(xing)为(wei)在过去3个月下降(jiang)近六成。

该负责(ze)人介绍,对(dui)于程序化交易,总体的监管(guan)思路是“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guan)、规范发展”。从全球的市场情况来看,程序化交易体现了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市场融合的趋势。实践也表明,程序化交易对(dui)于促进价格形成、提升市场效率有一定的积(ji)极作用。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占主(zhu)体地位(wei),监管(guan)层在关注到(dao)程序化交易作为(wei)交易工具的这些特点的同时,也关注到(dao)了程序化交易存在的几个问题,分别是:1、部分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pin)量化交易利用信息技术速度优势来获得更多(duo)交易价格、损害交易公平性的行(xing)为(wei),这是监管(guan)首要关注的问题;2、一些程序化交易者交易短期化、过度频(pin)繁交易,不利于市场价值投资理(li)念(nian)的形成;3、程序化交易和相(xiang)关技术的使用在个别时点可能出现交易共振,影响交易秩序,加大市场波动(dong)。

“我们对(dui)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pin)量化交易绝不会坐视(shi)不管(guan),也不会简单地一禁了之。所以我们还会加快推出更多(duo)的务实举措,降(jiang)低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pin)量化交易的消极影响,提高监管(guan)的适(shi)应性和针(zhen)对(dui)性,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

该负责(ze)人介绍,下一步,针(zhen)对(dui)程序化交易,证监会将(jiang)推出五大举措。

一是指导(dao)证券交易所尽快出台程序化交易管(guan)理(li)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具体安排。同时,指导(dao)证券交易所评估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报告信息核查和现场检(jian)查力度。

二是指导(dao)证券交易所尽快公布和实施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划定程序化交易监控“红(hong)线(xian)”,进一步推动(dong)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pin)交易降(jiang)频(pin)降(jiang)速。

三是加强与香(xiang)港方面沟通协调,抓紧制定发布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对(dui)北向投资者适(shi)用与境内投资者相(xiang)同的监管(guan)标准。

四(si)是明确高频(pin)量化交易差异化收费安排。根(gen)据申报数量、撤单率等指标,研究明确对(dui)高频(pin)量化交易额外(wai)收取流量费、撤单费等标准,以“增本”促“降(jiang)速”。

五是持续(xu)强化交易行(xing)为(wei)监测监管(guan),对(dui)利用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pin)量化交易从事违法(fa)违规行(xing)为(wei)的,坚决依法(fa)从严打击(ji)、严肃查处。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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