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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月15日至18日禁飞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飞行,个人
2024-07-15 00:54:37
北京:7月15日至18日禁飞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飞行,个人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自2024年7月15日零时(shi)起(qi)至2024年7月18日24时(shi)期(qi)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jin)止一切单位、组织(zhi)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le)、广告性飞行活(huo)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yi)下、飞行时(shi)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mian)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yi)、动力三角翼(yi)、载人气(qi)球(热气(qi)球)、飞艇、滑翔伞(san)、动力滑翔伞(san)、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qi)球、系留气(qi)球等12类。

此外,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qi)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wu)后容易(yi)坠落(luo),一旦掉落(luo)到草丛(cong)或悬挂到树枝等易(yi)燃物(wu)品(pin)上,极易(yi)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tai)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jin)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jin)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请广大市民自觉尊法守法,树立为个人、家庭、社会负责的意(yi)识(shi),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共同维护(hu)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携手守护(hu)首都蓝天。

北京警方将会同相(xiang)关部(bu)门(men)持续严厉(li)查处(chu)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和孔明灯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huo)动的,以(yi)及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或个人,北京警方将依法查处(chu)。对于触犯刑法的,将追究刑事(shi)责任。

发布于:上海(hai)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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