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30日讯 日前,荣盛石化(hua)(002493.SZ)公(gong)告称,因业绩预告相关信息(xi)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对(dui)其及相关责(ze)任人员采取(qu)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警示函》显示,2024年1月31日,荣盛石化(hua)披露《2023年度(du)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du)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亿元至6亿元。2024年2月24日,其披露《2023年度(du)业绩预告修正公(gong)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wei)盈利8亿元至10亿元。公(gong)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xi)披露不准确。
因上述行为(wei),荣盛石化(hua)违反《上市公(gong)司信息(xi)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ling)第(di)182号(hao))第(di)三条规定(ding);公(gong)司董事长李水(shui)荣、总经理项炯炯、财务总监王亚芳、董事会秘(mi)书全卫英(ying)违反了《上市公(gong)司信息(xi)披露管理办法(fa)》第(di)四条、第(di)五十(shi)一条规定(ding),对(dui)上述违规行为(wei)负有主要责(ze)任。
依据相关规定(ding),浙江证监局决定(ding)对(dui)其分别采取(qu)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荣盛石化(hua)对(dui)此表(biao)示,本(ben)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gong)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和规范运(yun)作,公(gong)司后续(xu)将严格(ge)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fa)律法(fa)规的规定(ding)及时履(lu)行信息(xi)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荣盛石化(hua)主营业务为(wei)各类化(hua)工品、油品、化(hua)纤产(chan)品的研发、生产(chan)和销售(s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