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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AI科技向善:百度副总裁吴梦漪呼吁良法善治和治理规则创新,人工智能,发展,技术
2024-07-09 06:15:45
推动AI科技向善:百度副总裁吴梦漪呼吁良法善治和治理规则创新,人工智能,发展,技术

7月6日上午,由世界人工智(zhi)能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上海(hai)市法学会主办,以“人形机器人的法治与伦理”为主题的2024世界人工智(zhi)能大会法治论(lun)坛(tan)在上海(hai)世博中心成功举办。

当前,人工智(zhi)能赛道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引擎。与此同时(shi),AI商业化(hua)落地对监管机制(zhi)、隐(yin)私保(bao)护、数据安全、技术控制(zhi)等提出了一系列法治和伦理挑战,成为全球法学法律界、科技界、产业界专家学者共同关注的焦点。

“从技术角度看,人工智(zhi)能系统可(ke)以分为芯片层(ceng)、框架(jia)层(ceng)、模型层(ceng)、应用层(ceng)。大模型属于人工智(zhi)能四层(ceng)架(jia)构中的模型层(ceng),但却是至关重要的一层(ceng)。通常(chang)意义上,模型层(ceng)是人工智(zhi)能的‘大脑’,即模型层(ceng)的智(zhi)能化(hua)水平通常(chang)直接决定了人工智(zhi)能系统的智(zhi)能水平。对于具(ju)身智(zhi)能而言,大模型也是其核心组件。”百度公司副总裁吴梦漪在WAIC2024法治论(lun)坛(tan)产业对话环节中表示,“无论(lun)人工智(zhi)能是否有实体形态,都是基于大模型的智(zhi)能能力,通过不同的应用方式发挥作用,并(bing)基于感知、交互、运动(dong)能力上的差异性,来处(chu)理不同类型的任务。因此,对大模型及具(ju)身智(zhi)能的治理原则上是共通的,都需要良法善治和规则创新。”

在吴梦漪看来,良法善治要求法律既要灵活适应技术变(bian)革,又要谨慎规范市场行为,为新兴技术的健(jian)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治理规则的创新则亟需重新审视过去规则是否适应新的技术发展、是否能应对新技术带来的复杂问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权(quan)属、算法治理、生态治理等方面的创新。

首先,大模型的发展和应用高度依赖于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如何为高质量的数据获取提供制(zhi)度保(bao)障(zhang)也是在治理中必须解(jie)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强数据治理,确保(bao)数据的合法采集、安全存储、高效利用与合理共享,是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shi)也应关注数据权(quan)益的分配问题,促进数据资源的公平合理流动(dong)。其次,大模型的发展需要对算法进行治理,提高算法的透明度和可(ke)验证性,增强公众对技术的信任。最(zui)后,大模型技术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全球性的生态系统,应加强国际治理合作,共同制(zhi)定国际标准和规则,促进技术的跨(kua)国界交流与合作。

当下,人工智(zhi)能技术正(zheng)在引领更广泛的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融合了人工智(zhi)能、传感技术、地图(tu)技术以及计算机等诸(zhu)多前沿科技的自动(dong)驾(jia)驶,被誉为“人工智(zhi)能皇冠上的明珠”,其商业化(hua)和立法进程也得到了全行业的关注。

据吴梦漪介绍,国内、国外都开展了立法活动(dong)以推动(dong)和保(bao)障(zhang)自动(dong)驾(jia)驶的探(tan)索实践。在国内,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xiu)订建议稿)》首次对自动(dong)驾(jia)驶汽(qi)车道路测试和通行作出规定、制(zhi)定了违法和事故(gu)处(chu)理规则外,地方陆续(xu)出台了有关智(zhi)能网联汽(qi)车,特别是无驾(jia)驶人模式的测试示范应用法律规则,为无人驾(jia)驶的发展提供稳定的预期保(bao)障(zhang)。尤其是《武汉市智(zhi)能网联汽(qi)车发展促进条例》和《北京市自动(dong)驾(jia)驶汽(qi)车条例》,也都在加速推进制(zhi)定过程中。

国际社会上,美国、德国、日本、英(ying)国等国都已经开展了针对自动(dong)驾(jia)驶产业发展的立法活动(dong),允(yun)许自动(dong)驾(jia)驶的合法上路。今年5月通过的《英(ying)国自动(dong)驾(jia)驶法案2024》明确授权(quan)“user-in-charge”和“no-user-in-charge”两种自动(dong)驾(jia)驶模式上路,在法律层(ceng)面上认可(ke)了车内无驾(jia)驶人的无人模式的法律地位(wei)。

“人工智(zhi)能落地应用性高,不同的落地场景有独特的行业特点,需要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制(zhi)定出符合实践情况和推动(dong)发展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bao)人工智(zhi)能的健(jian)康发展,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吴梦漪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shi)建中同样呼吁,要对人工智(zhi)能采取包容和审慎态度,尤其是当下人工智(zhi)能的发展不仅赋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更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应加快制(zhi)定促进人工智(zhi)能发展为主的法律,关注和解(jie)决人工智(zhi)能在解(jie)决问题过程中制(zhi)造出来新的问题。联合国人工智(zhi)能高级别咨询机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jiu)院教(jiao)授张凌寒也表示,不发展是最(zui)大的不安全,要全力促进人工智(zhi)能的发展。

为推进人工智(zhi)能法治实践、培养专业法治人才、营造健(jian)康的法治生态,最(zui)高人民(min)检察院检委会副部(bu)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则表示,要重点加强对人工智(zhi)能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quan)司法保(bao)护,维(wei)护创新主体合法权(quan)益,服务未来产业健(jian)康发展;同时(shi)开展“检察护企”,依法惩治侵(qin)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加强科技创新综合保(bao)护,继续(xu)加强案例指导。

【编辑:刘阳禾】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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