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5日电 5日晚间,ST目药公告称,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jue)定书(shu)。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4年6月5日,ST目药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yi)季(ji)度报告会计差错更(geng)正(zheng)的公告》,本次更(geng)正(zheng)导致(zhi)公司2024年第一(yi)季(ji)度报告财务(wu)报表中营业收入(ru)减少1059.62万(wan)元、营业成本减少1059.62万(wan)元。
公司存在(zai)2024年第一(yi)季(ji)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上述(shu)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dong)事长刘(liu)加勇、总经理许旭宇、财务(wu)总监于鸿坚、董(dong)事会秘书(shu)党国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今第182号)第四条、第五(wu)十一(yi)条规定,对上述(shu)违规行为承(cheng)担(dan)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fa)》(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wu)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jue)定对公司及刘(liu)加勇、许旭宇、于鸿坚、党国峻分别采取(qu)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ru)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要求ST目药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qu)教(jiao)训,加强财务(wu)核(he)算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jue)定书(shu)之日起(qi)10个(ge)工作日内提交书(shu)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hou)再(zai)次发生此类(lei)违规行为。
ST目药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jue)定书(shu)》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ji)整改,同时进一(yi)步加强对相关法(fa)律法(fa)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yi)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mian)该类(lei)失(shi)误的再(zai)次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zheng)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资料显(xian)示,ST目药是杭州市第一(yi)家上市公司,也(ye)是全国第一(yi)家中药制剂(ji)上市企业,成立(li)于199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