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xin)京报讯 (记者段文平)7月5日,珠(zhu)江股份发布公告称,向特(te)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shen)请(qing)获(huo)得(de)上(shang)海证券(quan)交易所(简(jian)称“上(shang)交所”)受理。
公告显示,广州珠(zhu)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yi)下简(jian)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上(shang)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珠(zhu)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shang)市公司发行证券(quan)申(shen)请(qing)的通知》(上(shang)证上(shang)审(shen)(再融(rong)资)〔2024〕173号(hao))。
珠(zhu)江股份进(jin)一步称,公司本次向特(te)定对象发行股票事(shi)项尚需上(shang)交所审(shen)核通过,并获(huo)得(de)中国证券(quan)监督管理委(wei)员会(以(yi)下简(jian)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fou)通过上(shang)交所审(shen)核,并获(huo)得(de)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jue)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去年的11月7日,珠(zhu)江股份发布了(le)《2023年度向特(te)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预案显示,本次向特(te)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8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bu)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chang)还债务。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