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wei)贯彻(che)落实市委(wei)、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cheng)“上海文创50条”),积极(ji)落实《关于释(shi)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普陀区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意见》(简称(cheng)《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普陀区文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ding)本《申报指南》。相关申报事(shi)项说明如下(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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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fan)围
(一)着力推动“上海文创50条”明确支持的八(ba)大领域在本区的发展;
(二)加大对数字广告、影视演(yan)艺、游戏电竞、创意设计产业领域重点项目的扶持;
(三)聚焦数字经济,推动“科技+文化”双轮(lun)驱动,鼓励企业运用(yong)新技术赋能文化创意产业;
(四)支持建设和运营符合区域发展导(dao)向的文创园区、楼宇或空(kong)间,引导(dao)人才(cai)、技术、项目聚集;
(五)支持各类平台、协(xie)会发挥(hui)作用(yong),为(wei)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xin)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yong)。
(六)支持文商旅体(ti)跨界融(rong)合发展,鼓励企业打造新业态、新场景、新模(mo)式,促进区域消费能级提升;
(七)经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dao)小(xiao)组确定(ding)须重点支持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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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方(fang)式
专项资(zi)金采取(qu)资(zi)助、奖(jiang)励、配套(tao)的方(fang)式。
(一)项目资(zi)助:符合扶持范(fan)围内的在建或拟建项目;
(二)其他资(zi)助:对规定(ding)范(fan)围内的事(shi)项给(gei)予资(zi)助;
(三)奖(jiang)励:对规定(ding)范(fan)围内的奖(jiang)项、荣誉等给(gei)予奖(jiang)励;
(四)配套(tao):对获得国家级、市级各类文化专项资(zi)金扶持的项目,按有关规定(ding)给(gei)予一定(ding)区级配套(tao)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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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xia)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确定(ding)的扶持范(fan)围;
2.申报单位应在普陀区注(zhu)册登记,从事(shi)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业及园区,及经认定(ding)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
3.申报单位(不含个人)应财(cai)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fan),无不良信(xin)用(yong)记录;
4.申报“项目资(zi)助”的必须是(shi)在建或拟建项目,起始不早于2024年1月1日(ri),并能于2025年12月31日(ri)前完成项目建设且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下(xia)列情况(kuang)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承担本专项资(zi)金扶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
2.同一项目已获得区级其他专项资(zi)金扶持的;
3.申报单位将专项资(zi)金预(yu)算用(yong)作单位日(ri)常经费支出的;
4.申报单位或个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
5.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qu)专项资(zi)金扶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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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下(xia)列材料(需(xu)加盖(gai)公章):
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zi)金项目申请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上年度税控财(cai)务报表及由具有审(shen)计资(zi)格的第三方(fang)出具的上年度财(cai)务审(shen)计报告。新设单位(2024年1月1日(ri)后注(zhu)册)须提供最新的税控财(cai)务报表;
4.其他相关材料:如申报项目涉及的证实性材料、成果或专利证书、合作协(xie)议等;
5.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mian)改造等,需(xu)提供项目的核准(备(bei)案)的批准文件及规划(hua)部门(men)、环保部门(men)的批复意见;如项目购置设备(bei)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yin)、辐射、三废排放等),需(xu)提供环保部门(men)的批复意见。
6.申报“项目资(zi)助”的单位还须提供:
(1)《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zi)金申报项目简介表》(加盖(gai)公章);
(2)申报单位财(cai)务履约能力证明。如:自有资(zi)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zi)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xie)议、贷款合同等(其中银行存款证明须递交原件,其余材料均为(wei)复印件加盖(gai)公章);
(3)《申请政府专项资(zi)金项目信(xin)用(yong)承诺书》。请申报主体(ti)在申报阶段(duan),通过“信(xin)用(yong)普陀”网(wang)站自主进行信(xin)用(yong)承诺(https://www.shpt.gov.cn/xypt/promise/page_xycn.html),点击“申请政府专项资(zi)金信(xin)用(yong)承诺书”下(xia)载模(mo)板,填写并加盖(gai)公章后,通过法人一证通上传扫(sao)描件。
7.申报“奖(jiang)励”的单位还须提供规定(ding)范(fan)围内对应事(shi)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凭证(需(xu)加盖(gai)公章)。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qu)扶持资(zi)金的,经查实,立即取(qu)消一切扶持资(zi)格并追缴资(zi)金,依(yi)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ding)将企业违规信(xin)息纳入公共信(xin)用(yong)信(xin)息服务平台。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进行网(wang)上申报,图(tu)文清晰可辨,要求上传附件为(wei)PDF格式;
2.完成网(wang)上申报后需(xu)提交书面(mian)材料一份,封面(mian)应有申报单位公章、申请单位意见栏盖(gai)公章并由法定(ding)代表人签名(ming)、须加盖(gai)骑缝章。采用(yong)A4纸(zhi)双面(mian)打印,以普通纸(zhi)质材料作为(wei)封面(mian),于左侧胶装成册。书面(mian)材料内容须与网(wang)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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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流程
(一)网(wang)上申报
1.通过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zi)营业执照登录“一网(wang)通办”总门(men)户,搜索“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zi)金项目申报”或直接搜索链接(https://zwdtuser.sh.gov.cn/uc/login/login.jsp?redirect_uri=https%3A%2F%2Fzwdt.sh.gov.cn%2Fqykj%2Fshspace%2Floginsso%2Fin%3Ftype%3Dbsfr%26callback%3Dhttps%3A%2F%2Fzwdt.sh.gov.cn%2Fqykj%2Fshell_oc%2Fscene_wapper%2Feasydo%2Fnote%3Fid%3D182670),点击立即办理,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zi)材料,并保存下(xia)载相应申请表(请妥善保存);
(如尚未注(zhu)册账(zhang)号,请先转入“一网(wang)通办”注(zhu)册账(zhang)号页面(mian)完成注(zhu)册)
2.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7月3日(ri)-2024年8月5日(ri)(8月5日(ri)16:30系统(tong)关闭)。
(二)提交书面(mian)材料
1.完成网(wang)上申报后,须在系统(tong)中打印《2024年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zi)金项目申请表》及其附件,确认材料有水印后一起报送;
2.受理时间及地址:
2024年7月3日(ri)-2024年8月5日(ri),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xia)午14:00-17:00(法定(ding)节假日(ri)除(chu)外)。
申报单位须在申报受理期限内现场递交书面(mian)材料,书面(mian)材料统(tong)一递送至各地区投促中心,申报单位完成网(wang)上申报和书面(mian)材料递交,方(fang)可认定(ding)申报成功。
各地区投促中心联系方(fang)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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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咨询
普陀区文创办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1419室
联系方(fang)式:52868568 / 52564588-7481
技术电话: 15821478646 / 1376458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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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ping)估监管
项目单位应按照本区财(cai)政性资(zi)金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ding),对获得的专项资(zi)金使用(yong)情况(kuang)开展绩效自评(ping)价,并积极(ji)配合区文创办和区财(cai)政局组织开展的绩效评(ping)价工作。
项目单位应严(yan)格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ding)和项目申报内容,对获得的扶持资(zi)金专款专用(yong),不得擅自变更(geng)资(zi)金用(yong)途。确有特殊原因须变更(geng)资(zi)金用(yong)途或终止项目的,须报区文创办审(shen)批。
区文创办与区财(cai)政局按照相关规定(ding)对违反专项资(zi)金使用(yong)规定(ding)或项目绩效不佳的项目,区文创办与区财(cai)政局保留变更(geng)、中止、收回扶持资(zi)金的权利,并依(yi)法追究相关部门(men)、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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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ba)、附则
区文创办不收取(qu)任何申报费用(yong),且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专项资(zi)金申报,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办或以我办工作人员名(ming)义向申报单位收取(qu)费用(yong),请及时向我办举报。
本《申报指南》由普陀区文创办负责解释(shi)。
来源:上海普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