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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店员工手机丢失,捡到者拒1000元感谢费要价5000元才还!法院判了,邓某,遗失物,石阡县
2024-07-09 12:11:01
蛋糕店员工手机丢失,捡到者拒1000元感谢费要价5000元才还!法院判了,邓某,遗失物,石阡县

本文(wen)转自【北京青年报】;

蛋糕店员工刚买的苹果手机不慎丢失,联系上捡到者(zhe)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希望对方返还手机。然而,对方却要求(qiu)支付5000元,否则不愿归还。为此,该员工起(qi)诉至法院。

陈某是贵州石阡县城(cheng)内某蛋糕店员工,今年2月在(zai)外出派送蛋糕时,不慎将刚刚花(hua)费9500元购买的苹果手机丢失。随(sui)即,陈某在(zai)微信朋友圈发布失物招领,后得知(zhi)该手机被邓某拾得,当即与对方联系,希望邓某返还手机,并(bing)表示自己愿意支付邓某1000元表示感谢。

然而,邓某却要求(qiu)陈某支付5000元,否则不愿返还该手机。无(wu)奈之下,陈某报警,派出所民警与陈某一同到邓某家中进行协商,邓某仍不愿返还手机。

为此,陈某起(qi)诉至石阡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guan)到邓某家中送达相关法律文(wen)书并(bing)对案件进行调查(cha)。邓某对拾得陈某手机的事实表示认可,但认为该手机是自己捡到的,而不是偷盗或者(zhe)抢劫而来,因与陈某在(zai)沟通时存在(zai)言语冲突,表示如果陈某从石阡县城(cheng)放火(huo)炮至自己家中才愿意返还手机。邓某还称(cheng),手机已经被其孙子玩丢了。

法院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及时通知(zhi)权利人领取(qu),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zai)将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qian),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zhe)重大(da)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sun)、灭(mie)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邓某拾得涉诉手机后,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并(bing)应所有权人的要求(qiu)返还拾得遗失物。如今,邓某拒绝返还遗失物,并(bing)称(cheng)已经将遗失物丢失,其行为已损(sun)害(hai)陈某的合法权益。邓某要求(qiu)陈某从石阡县城(cheng)放火(huo)炮至其家中才愿意返还手机的意见,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近(jin)日,石阡县法院宣判了这起(qi)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依(yi)法判决邓某赔偿陈某所遗失手机的经济损(sun)失8500元。

法官(guan)表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tong)美(mei)德,是诚(cheng)信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公民应当恪(ke)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如企图将拾得的财物占为己有,还可能触犯法律。

【媒体评论】

“谁拾谁得”与法治(zhi)精神不符

对此,极目新闻(wen)发表评论指出:

现实中,遗失者(zhe)愿意支付多少“感谢费”,是双方可以协商的事,达成一致了,不论多少都是可以的。关键就在(zai),如果遗失者(zhe)不认同对方开(kai)出的条件,拾得者(zhe)依(yi)然有归还遗失物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如果拾得者(zhe)在(zai)保管或归还过程(cheng)中,付出了一定的成本,比如交通费、快递(di)费、误(wu)工费等,是可以要求(qiu)遗失者(zhe)承担的。

应该说,法律鼓(gu)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更提倡拾金不昧的社会良好风尚。据报道,有遗失者(zhe)提出给感谢费,而被拾得者(zhe)婉拒的情况。拾得者(zhe)不仅有法律意识,更体现了良好的个人素质。一方感恩感谢,一方无(wu)偿奉还,双方良性(xing)互动,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邓某不依(yi)法返还手机,当然要付出代价。9500元的手机,法院判决邓某赔偿8500元,应该考虑到折旧等因素,总体来说是合情合理的。客观来看,邓某从可能得到1000元感谢费,到要支付8500元,不管手机丢失与否,都是得不偿失的事。

不是自己的财物,就不能据为己有。不管是“谁捡谁得”还是“挟(jia)物要价”,都与现代法治(zhi)精神不符。此案还消耗了不少司法资源,双方为此耗费了不少精力,社会公众应该从中得到警示。

对此,你有什(shi)么想说的?

来源 | “铜仁(ren)法院”微信公众号 极目新闻(wen)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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