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来暂住,忘跟房东报备
可(ke)能会被罚款?
近日(ri),一(yi)深圳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
朋友过来找工作
在自己(ji)家里暂住了(le)几天
忘记跟房东报备
事后(hou)被罚款了(le)500元
相关帖文在网上引(yin)起热议,许多网友表示,自己(ji)平时并没有意识到报备的必要性(xing),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hou)果(guo)。
还有网友表示,不仅(jin)朋友来暂住,搬离也得报备,否则同样可(ke)能面(mian)临处罚。
为了(le)了(le)解更多情况,南方+联系了(le)该网友所在区域的派出所。
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规定,如果(guo)有外来人员计划居住超过一(yi)周,就需要向(xiang)社区的网格员进行报备。如果(guo)没有这样做,可(ke)能会面(mian)临罚款。但通常这种罚款是针对房东而非租客。
此外,租客的相关信息,包括入住和搬离的时间,都需要如实报告,否则也可(ke)能受到处罚。
图源:IC photo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二条,以下申报义(yi)务人应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或搬离之日(ri)起七日(ri)内申报居住信息: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qi)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li)人;为员工提供宿舍的用(yong)人单位(wei)。
如果(guo)房屋承租人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住所,那么这些人员应向(xiang)承租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信息,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jian)。承租人则应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或搬离之日(ri)起三日(ri)内,向(xiang)出租人或实际管理(li)人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而在违反条例的情况下,根据第四十条规定,未(wei)申报或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信息的申报义(yi)务人,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每人五百(bai)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同样,第四十一(yi)条也规定,如果(guo)非深户籍人员拒绝提供居住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房屋承租人未(wei)向(xiang)出租人或实际管理(li)人提供真实居住信息,都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因此
提醒各位(wei)在深圳租房的小伙伴们
无论是入住还是搬离
亦或朋友来暂住
都要记得及时报备居住信息~
???
*有什(shi)么想说的,欢(huan)迎给我(wo)们留(liu)言哦*
?
深圳大件(jian)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南方+
编辑:余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