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xi):7月8日,最高检副(fu)检察长张雪(xue)樵在发布会上表示(shi),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wei)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e)罚款,既不(bu)符合法律精神,不(bu)符合公平正义(yi)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yi),甚至严重影(ying)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不(bu)利于他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yi)法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zun)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zhong)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cheng)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ge)执法,更应认真贯彻(che)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bi)免“小过重罚”也要避(bi)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bu)同罚”等“过罚不(bu)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zhu)体行政诉讼(song)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bi)例原则。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xiao)。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
下一步,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进专项(xiang)行动的主(zhu)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bu)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ying)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shi)主(zhu)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bu)门、行政审批部(bu)门等的协同联(lian)动,互通信息(xi),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kuang)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yi),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