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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7月7日,以色列国家检察官办(ban)公室就总理内塔尼亚胡律(lu)师提出的将内塔尼亚胡涉嫌(xian)贪腐案(an)证(zheng)词推迟至2025年3月提交的请求作出回应,称“这一请求超出了(le)任何刑事诉讼程序可接受的范围”,本案(an)件“任何不必要的延误都(dou)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以色列国家检察官办(ban)公室在致信耶(ye)路撒冷地方法(fa)院时还表示,内塔尼亚胡的作证(zheng)程序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
约一周半(ban)前,内塔尼亚胡的律(lu)师阿(a)米特·哈达德向耶(ye)路撒冷地方法(fa)院提交了(le)一份请求,称由于战争和其他原因,总理内塔尼亚胡直到2025年3月才能为其涉嫌(xian)贪腐案(an)作证(zheng)。
以媒称,耶(ye)路撒冷地方法(fa)院将于本月9日就内塔尼亚胡的请求举行听证(zheng)会,以决定是否接受其请求。
2020年初,以色列检方以受贿(hui)、欺诈和违背公众信任3项指(zhi)控正式起诉内塔尼亚胡。同年5月,法(fa)院首次开庭审理该(gai)起涉嫌(xian)贪腐案(an),内塔尼亚胡因此成为以色列首位接受司法(fa)审理的在任总理。2023年12月,耶(ye)路撒冷地方法(fa)院再次开庭审理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涉嫌(xian)贪腐案(an),内塔尼亚胡并未出席。(总台记者 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