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guo)家电影局网站发(fa)文(wen)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uo)电影产(chan)业促进(jin)法》《广播影视(shi)节(展)及节目(mu)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国(guo)家支持国(guo)产(chan)影片参(can)加境(jing)外电影节(展)。摄制完成的电影取得电影公(gong)映许可(ke)证后(hou),方可(ke)参(can)加电影节(展)。拟(ni)参(can)加境(jing)外电影节(展)的,送展法人、其他组织应当(dang)在该境(jing)外电影节(展)举办前,将(jiang)相关(guan)材料(liao)报电影主管部(bu)门备案。
国(guo)家电影局网站截图
备案遵循属地原则(ze),影片在立项的省级电影主管部(bu)门备案。在国(guo)家电影局直接(jie)立项的影片,向国(guo)家电影局备案。
备案主体应在节(展)举办二十个工作日前报送备案材料(liao):加盖申请单位公(gong)章的备案申请(包括:电影节展名称中英文(wen)、时间、地点,电影出品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影片公(gong)映许可(ke)证复(fu)印件。
短片参(can)加境(jing)外电影节展参(can)照执行,由境(jing)内第一出品单位或送展法人向国(guo)家电影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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