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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实施现金分红被警示,公司,股东,显示
2024-07-13 18:57:41
兆丰股份未按承诺实施现金分红被警示,公司,股东,显示

中国(guo)网财经6月17日讯 6月16日晚间,兆丰股份(300695.SZ)公(gong)告称,因未(wei)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违(wei)反首次公(gong)开发行时的承诺。兆丰股份被浙江证监(jian)局警示。

警示函(han)显示,兆丰股份在《招股说明(ming)书(shu)》“重大事项提(ti)示”中“七、股利分配政策(ce)”披露称“公(gong)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xiang)结合的方(fang)式分配股利,在有(you)条件的情况下,公(gong)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gong)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gong)司在持续盈(ying)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在此背景(jing)下,兆丰股份2020年和2022年归属于母公(gong)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0亿(yi)元和1.65亿(yi)元,未(wei)分配利润均为正,但未(wei)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该行为违(wei)反首次公(gong)开发行时的承诺。

浙江证监(jian)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han)的监(jian)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日晚间,兆丰股份还公(gong)告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内容显示,中期利润分配下限为,现金分红总(zong)额(e)不低于公(gong)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上限为不超过公(gong)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gong)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资料显示,兆丰股份主营业务为汽车轮(lun)毂轴承单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布于:北京(jing)市
版权号:1817277166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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