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与网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 对方需赔偿并道歉,刘某,诉讼
搜狐娱乐讯(xun) 天(tian)眼查法(fa)律诉讼信息显示,近(jin)日,北京互联网法(fa)院向刘某公告送达(da)杨紫(zi)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jue)书(shu),判决(jue)刘某在其微博账号(hao)首页向杨紫(zi)赔礼道歉,并(bing)赔偿杨紫(zi)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公证费200元、律师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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