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jing)济网(wang)北(bei)京7月8日讯 深交所网(wang)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鹰之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shen)核(he)的决定(ding)。
深交所于2022年3月30日依法受理(li)了鹰之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shen)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shen)核(he)。日前,鹰之航向深交所提交了《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che)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shen)请文件的申(shen)请》,保荐人(ren)向深交所提交了《第一(yi)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ren)公司关于撤(che)回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shen)请文件的申(shen)请》。根据(ju)《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shen)核(he)规则(2024 年修订(ding))》第六(liu)十二条的有关规定(ding),深交所决定(ding)终止对鹰之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shen)核(he)。
鹰之航系一(yi)家集(ji)航空机载设备制造与维(wei)修于一(yi)体的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的制造与维(wei)修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薛进直接持有公司6,741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3.98%,薛进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ren)。
鹰之航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人(ren)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109.2593万股,原拟募集(ji)资金70,000.00万元,计划用于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wei)修能力(li)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wei)修能力(li)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机制造能力(li)扩展项目、昆明易安飞科技服务产业园项目、研(yan)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鹰之航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第一(yi)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ren)公司,保荐代表人(ren)为龙姿羽、李志杰(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