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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辽中:以案警示“求职雷区”,宣传,案件,普法
2024-07-09 03:23:45
沈阳辽中:以案警示“求职雷区”,宣传,案件,普法

本(ben)报讯(记(ji)者(zhe)王玲 通讯员刘俏)近日,辽宁(ning)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侵(qin)犯公民信息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四级人大代表和120余名学生受邀到(dao)现场观摩。

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辽宁(ning)省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于(yu)家台村(cun)党总(zong)支(zhi)书记(ji)、村(cun)委会主任佟亮在辽中区检察院参加活动时建议,普法宣传要创新形(xing)式、扩大宣传对象、用好真实案例。该院积极落实代表建议,用好用足观摩庭审、法治(zhi)课堂、案例讲解(jie)等(deng)形(xing)式,针对不同普法对象,量身定制宣传形(xing)式、宣传内容(rong)。4月18日,该院邀请学生现场观摩一起寻衅滋(zi)事案件的庭审,庭审后(hou)向同学们进行(xing)法治(zhi)宣讲;6月16日,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现场,检察官以“与法同行(xing),安全少忧”为主题,结(jie)合具体案例,为30余家企(qi)业工作人员讲解(jie)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这起侵(qin)犯公民信息案件中,陈某在求职平台发布招聘话务员信息,安排应聘的“话务员”(另案处理)虚(xu)构“某网(wang)购(gou)平台赠送水果”的事实骗取他人联络电(dian)话、家庭地址(zhi)等(deng)个人信息,然后(hou)将(jiang)之出售,从中牟利。

办案检察官李盼盼在审查案件时发现,14名涉案人员均为20岁到(dao)24岁左右的青年,其中有11名是(shi)在校学生。

该院认(ren)为,这个年龄段的青年刚刚步入社会,阅(yue)历尚(shang)浅,又急于(yu)找工作,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很容(rong)易被坏人利用,误入歧途,因此(ci)决定将(jiang)庭审当作普法课堂,邀请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职业高中等(deng)120余名学生到(dao)现场旁听,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佟亮、辽宁(ning)省人大代表丁杰、沈阳市人大代表李东杰、辽中区人大代表肇勇对检察官出庭支(zhi)持公诉情况进行(xing)监督。

庭上,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deng)环节不断推进,学生们“零距离”感受到(dao)法律威严。庭审结(jie)束(shu)后(hou),检察官提醒他们提高防范意识,避开“求职雷区”。

近日,该案一审宣判,陈某犯侵(qin)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qi)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jin)人民币12.5万元(yuan)。

发布于(yu):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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