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南都记者从“清远廉信”微信公众号获悉,日前(qian),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二级高级警长廖贤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li)案审(shen)查调查。廖贤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zhi)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wu)违法并涉嫌受(shou)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ji)关依法审(shen)查起诉。
廖贤就。
“清远廉信”发文称,经查,廖贤就丧失(shi)理想(xiang)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gong),对抗组织审(shen)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jing)神,收(shou)受(shou)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wu)的礼金;廉洁底线失(shi)守,利用职权为亲属(shu)谋取私利;以权谋私,利用职务(wu)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kuan)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shou)受(shou)巨额财物。
廖贤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zhi)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wu)违法并涉嫌受(shou)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shou)敛、不收(shou)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ju)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jiu)并报清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贤就开除党籍处分;由清远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shou)缴其违纪违法所得(de);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ji)关依法审(shen)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