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yang)广网北京7月13日消息(记者门庭婷)7月12日,烟台(tai)发布关于收购存(cun)量(liang)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de)征集公告。公告称,为加快推进烟台(tai)市收购存(cun)量(liang)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现面向芝(zhi)罘区、莱山区所有已建成并竣工的(de)房地产项目(mu),发起收购存(cun)量(liang)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并纳入房源库征集。
据了解(jie),房源原则上(shang)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房源单套建筑面积应符(fu)合以下条件:转为保障性租(zu)赁住房的(de)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转为配售(shou)型保障性住房的(de)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主,最大为120平方米。
同时,存(cun)量(liang)商品住房应为已建成项目(mu),并齐备的(de)开发建设、竣工手(shou)续,并搭配适量(liang)比例(li)的(de)待售(shou)车位。房源位置应具备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齐全(quan)等条件。
在收购价格方面,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zhong)置价格为参考上(shang)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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