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6月5日讯 6月4日晚间,欣龙控股(000955.SZ)公告称,因2023年一(yi)季(ji)报、半年报、三季(ji)报信息披露不(bu)准确,欣龙控股及相关责任人(ren)收到海南证监局(ju)下发的《警示函(han)》。
《警示函(han)》显(xian)示,欣龙控股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欣龙控股(集(ji)团)股份有限(xian)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xian)示,其将2023年度部分贸(mao)易业务(wu)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基于上(shang)述会计差错更正,对(dui)2023年一(yi)季(ji)报、半年报、三季(ji)报营(ying)业收入分别调减(jian)41,250,733.61元、57,958,463.35元、72,637,050.59元。
上(shang)述财务(wu)报告信息披露不(bu)准确,欣龙控股违反《上(shang)市(shi)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yi)款的规定;董(dong)事长(chang)鲍钺、总裁(cai)于春山、财务(wu)总监代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shang)市(shi)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
海南证监局(ju)决定对(dui)其及鲍钺、于春山、代晓采(cai)取出具警示函(han)的行(xing)政监管措施,并(bing)记入资本(ben)市(shi)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欣龙控股表示,本(ben)次(ci)监管措施不(bu)会影响公司正常(chang)的经营(ying)管理活动,同时,其将严格(ge)按(an)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xing)信息披露义务(wu)。
资料显(xian)示,欣龙控股主营(ying)业务(wu)为制造(zao)、销售各种无纺布及其深加工产(chan)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