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佛(fo)山南海桂澜中路分店因销售禁(jin)售农产品(000061)被罚 3000 元】近日,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gong)司佛(fo)山南海桂澜中路分店因销售禁(jin)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被佛(fo)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 3000 元。该分店销售的 3 颗进口油(you)桃及 1 颗秋月梨属于禁(jin)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其行为违(wei)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构成销售禁(jin)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wei)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