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提(ti)高自香(xiang)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xie)带(dai)行李物品免(mian)税额度】财政部网站28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提(ti)高自香(xiang)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xie)带(dai)行李物品免(mian)税额度的公告》。其中,对自香(xiang)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xie)带(dai)在境外获取的个人(ren)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mian)税放行。同时,在设有进境免(mian)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mian)税店购买(mai)一定数量的免(mian)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ren)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mian)税放行。(中新经(jing)纬(wei)APP)